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购买服务经费
绩效评价报告书
湘恒兴专审字(2022)第016号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二〇二二年六月
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专项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临湘市城管局
园林绿化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
项目单位 临湘市城管局
委托单位 临湘市财政局
评价机构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评价类型 事前评价□ 事中评价□ 事后评价√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财政部门组织评价√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部门(单位评价组□财政评价组□
评价时间:二〇二二年六月
(一)项目评价依据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三)项目基本情况
(四)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总体目标
2、具体目标
(五)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预算
2、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
3、实际使用资金情况:
4、资金结余情况
5、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标准和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2. 绩效指标体系及标准
3、绩效评价方法和内容
(三)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1. 前期准备
2. 组织实施过程
3. 分析评价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项目产出完成情况及分析
2、产出质量情况分析
3、产出时效
4、成本控制
5、项目公开、公正
6、项目完成后效果
(五)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目标方面
(二)项目支出与财务管理方面
四、有关建议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湖南恒兴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HUNAN HENGXING UNITED C.P.A OFFICE
湘恒兴专审字(2022)第016号
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
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临湘市财政局:
我们接受委托,对临湘市城管局(以下简称:“城管局”)组织实施的“园林绿化专项经费项目”(以下称“项目”)的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
城管局应当对其所提供的项目绩效评价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资料发表绩效评价意见。我们的绩效评价意见是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业务指引》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在绩效评价过程中,我们结合绩效评价项目具体情况及委托要求,对项目资金支出实施绩效评价,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评价依据
1、《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2、《岳阳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岳办发〔2020〕4号)
3、《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
4、项目单位绩效自评资料、年度工作总结、财务资料等其他相关资料。
(二)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临湘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于2018年4月28日挂牌成立,是临湘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单位。2019年4月调整三定方案,单位更名为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及其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参与城市建设规划设计的评审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参与城市“绿线”的划定;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综合执法、禁放烟花爆竹等方面专项经费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环境卫生、路灯照明维护建设工程预(决)算等相关工作。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加挂信访办牌子)、行政审批股、环境卫生股(加挂城市管理考评办)、燃气管理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股、城市风景园林管理股9个机构。
局机关现有在职在编人员50人,其中:全额预算编制人员22人,自筹编制(视同全额预算)人员14人,无编人员2人。另外经局党组会讨论通过,在本系统下属单位调入了13人(人事调动、编制变更手续正在办理中,人已经在机关上班)。全额编制退休人员2人。
(三)项目基本情况
1、根据《临湘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本级财政支出项目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本项目绩效评价范围为:2021年度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477万元。
2、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对城市绿化进行管理,检查、指导城市绿地养护管理,审核风景园林、绿化等相关工作。
临湘市城区2021年公共绿地社会化服务费采购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第一标段中标方为湖南省金凯园林集团有限公司,第二标段中标方为湖南森鑫环境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标段中标方为湖南省园景生态园林有限公司。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编号:YC21006002(CGQ)027。
第一标段养护范围为城西区域行道树、街道绿地和临湘大道及周边公园游园绿地等,绿地总面积为18.9640万平方米,行道树0.9195万株,时令鲜花0.0995万平方米。
第二标段养护范围为城东区域行道树、街道绿地和湘北大道长盛桥-武广高铁桥段及周边公园、游园绿地等,绿地总面积为13.2908万平方米,行道树0.7868万株,时令鲜花0.1349万平方米,苗圃3.3660万平方米。
第三标段养护范围为湘北大道长盛桥-羊楼司中洲桥段及羊楼司周边等,绿地总面积为32.2336万平方米,行道树0.1993万株。
(四)项目绩效目标及项目的主要内容
1、项目总体目标:对合同范围内的花草树木进行修剪造型(其中行道树、街道绿地,公园绿地的乔木每年整形修剪二次),病虫害防治,浇水施肥(施肥每年四次),苗木的补栽移植,公共绿地的除草、深耕、乔木的涂白(每年一次)、绿化设施的维护维修、绿化日常保洁和清洗工作。要求绿化苗木长势良好,无病虫害,养护质量符合《临湘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养护管理监督规定》。
2、具体目标
(1)创新养护考核办法,加强养护质量监管
根据管养考核办法,绿化管养考核由城市风景园林管理股和园林绿化事务中心联合成立公共绿地养护考核组组织实施,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两种考核方式,定期考核以月度考核为主,不定期考核即经常性巡查及重大节日、庆典、“迎检”等指令性检查时所进行的随机抽查考核。针对园林养护工作要求的特殊性,风景园林股和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多次分析养护工作流程、重点,督促公绿养护方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园林植物的生长特点和季节制定公绿养护办法并严格实施。参照园林绿化管理标准和有关规范,结合实际情况和已有的工作经验,制定和实施“园林绿化管养规范”,日常养护如除草、培土、施肥、修剪以及病虫害防治等具体养护细节有了一个指导性的衡量标准和衡量规范。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标准按《临湘市城区公共绿地管养考核评分表》执行。按综合得分:总评分≥90分为优秀;90分>总评分≥80分为合格;低于80分为不合格。2021年度要求三个养护标段争先创优,全面完成公共绿地养护的各项任务。
(2)努力提升养护水平,养护工作进一步精细化
①组织园林养护工人进行纪律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重点对养护工人进行园林修剪技术培训,力求修剪水平有质的提升。
②加强肥水管理。为增强养护范围内苗木长势,提升绿化景观效果,分春、秋两季对灌木、地被、绿篱、时令鲜花采取撒施法施肥,对乔木和球类采用埋施法施肥,全年计划施肥15吨。
③加强绿篱、桩景、球类的修剪,及时播种换季草籽,更换过季鲜花。全年计划对绿篱,桩景,球类,草坪全面修剪6次,补播热季草籽3000斤,冷季草籽4000斤。
④加强病虫害防治和白蚁清杀。针对蚜虫,刺峨、钻心虫和松材线虫等病虫害,及时有针对性的施药,确保不发生大面积病虫害侵害情况。督促养护方对公绿白蚁进行全面消杀,对城区行道树及公园游园乔木进行刷白,对缺损苗木进行补栽,并对所有行道树的低枝、枯枝、残缺支撑、钉铁钉等进行全面清理。
(3)隐患巡查常态化,快速处置绿化苗木倾覆等突发事件。
临湘市灾害天气频发,为防止树木倾倒,影响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要求养护公司提早做好应急预案,进行隐患排查,加强安全巡逻,在灾情发生后在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平时因枯死、暴风雨极端天气造成的树木缺株应做到随掘、随运、随栽、随灌,及时扶正、加撑架,确保不发生因树木倾倒,断裂造成的次生灾害。
(五)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预算:650万元。
2、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
(1)项目资金来源均为财政拨款。
(2)资金到位及时效:2021年7月收到拨款322.57万元,2021年11月收到拨款155.54万元,2022年1月收到拨款167万,共计645.11万元(其中2022年的拨款167万元),资金到位率99.25%。
3、实际使用资金情况
2021年度园林绿化工作经费实际支出461.6万元(合同跨年度,未包含2022年支出),其中付一标段公共绿地养护费147.01万元、付二标段公共绿地养护费142.75万元、付三标段公共绿地养护费161.84万元、付园林中心公共绿地养护费10万元。明细见下表:
园林绿化工作经费支出明细表 |
|||
支出内容 |
实际支出数 |
会计凭证号 |
备注 |
公共绿地养护费 |
1019667.38 |
8月16号 |
二标段 |
公共绿地养护费 |
1050060.28 |
8月26号 |
一标段 |
公共绿地养护费 |
1155989.34 |
8月30号 |
三标段 |
公共绿地养护费 |
100000 |
8月41号 |
园林中心 |
公共绿地养护费 |
420024.22 |
11月36号 |
一标段 |
公共绿地养护费 |
407866.95 |
11月37号 |
二标段 |
公共绿地养护费 |
462395.74 |
11月41号 |
三标段 |
合计 |
4616003.91 |
|
4、资金结余情况:实际共支出461.6万元,当年结余16.51万元。
5、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城管局制定的《临湘市城区公共绿地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养护管理监督规定》里面包含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养护管理监管规定等相关内容,制定的《临湘市城区公共绿地管养考核评分表及考核办法》设置了评分表,这两个制度中,对绿化的管理制度比较完善,制度要求非常详细精准。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的目的
通过对项目的绩效评价,了解该项目基本立项情况;项目的资金来源、投向和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工作实施情况;项目投入是否达到预期目标;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优化项目资金管理。
(二)绩效评价原则、指标体系及标准和评价方法
1. 绩效评价原则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和绩效相关的原则。
2. 绩效指标体系及标准
指标体系包括共性和个性指标两部分,本次主要参照了市财政局制定的《临湘市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参考样表)》共性指标体系相关内容,根据项目实施的具体情况对个性指标进行了调整细化,形成了《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及评价标准《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绩效评分表》(附件2)。
3. 绩效评价方法和内容
本次绩效评价方法为逻辑分析法、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公众评判法和实地查验等评价方法。评价内容包括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绩效三部分内容。主要围绕资金投向、资源配置、项目管理等方面客观分析项目的产出,体现从投入-产出-预期效果对绩效的影响,通过对项目实施活动中的检查评价,及时发现项目实施建设中的问题,分析产生的原因,评价项目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的效益指标是否实现。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措施,以便决策者及时总结经验,分析问题,优化项目资金管理。
(三)绩效评价工作实施过程
1. 前期准备
按《通知》及相关工作要求,前期准备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确定了项目评价负责人,配置相应的评价人员,并对评价参与人员进行相关培训。
第二阶段,2022年5月20日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在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的带领下,听取了城管局对项目的情况介绍,初步了解被评价项目的有关基本情况,向城管局提交了《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清单》。
第三阶段,根据市财政局绩效评价股的指导意见,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制订了绩效评价方案、评价体系指标、调查问卷表(见附件)等。
2. 组织实施过程
2022年5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调阅项目单位相关资料、核实资金拨付情况、询问等方式对项目展开考评。
(1)资料收集,确定项目目标。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搜集并认真学习研究了项目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和业务文件、管理办法等,进行认真研究。
(2)核实账目资金。
(3)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共10题,内容主要涉及到园林绿化满意程度等方面内容。发放调查问卷共20份,回收有效问卷20人/次,回收率100%。
3. 分析评价
根据现场考评情况,对收集的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分析,根据设定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制订了评价指标底稿,每个底稿均有扣分、得分依据、附件内容、评价人员意见等,根据底稿汇总,制订了绩效评价评分汇总表,最终形成《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报告书》。
(四)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
1、项目产出完成情况及分析
(1)创新养护考核办法,养护质量符合预期
根据管养考核办法,2021年度三个养护标段的最终考核得分情况:湖南金凯园林公司(第一标段)88.1分,湖南森鑫园林公司90.5分,湖南园景园林公司88.0分。森鑫园林得分为优秀,金凯园林和园景得分为合格,均符合预期目标。
(2)具体养护情况
①养护工作精益求精。
3月、4月、11月份,为增强养护范围内苗木长势,提升绿化景观效果,对灌木、地被、绿篱、时令鲜花采取撒施法施肥,对乔木和球类采用埋施法施肥,全年共计施复合肥21吨。全年对绿篱,桩景,球类,草坪全面修剪7次,补播热季草籽3160余斤,冷季草籽4500余斤,更换过季鲜花7017平方米,施用除杂草药8次;针对蚜虫,刺峨、钻心虫和松材线虫病害等病虫害,全年有针对性地施药8次,病虫害都得到了很好的控制。11月份,还对公绿白蚁进行了全面消杀,对城区行道树及公园游园乔木进行了刷白,并缺损苗木进行了补栽。今年城区共刷白乔木63742株,补栽乔木195株,补栽绿化小苗35000余株,并对所有行道树的低枝、枯枝、残缺支撑、钉铁钉等进行了全面清理。
组织园林养护工人进行纪律教育和技术业务培训,重点对养护工人进行了园林修剪技术培训,修剪水平有了质的提升。针对银杏树长势普遍不佳的情况,养护方请来园林专家进行了会诊,在专家指导下制定了复壮方案,清除枯枝,对树根部位松土使其通风,并配制营养水灌根两次,共灌营养液二十多吨。
②隐患巡查常态化,快速处置绿化苗木倾覆等突发事件。
5月17日,临湘市遭遇特大台风、暴雨和冰雹,大风吹倒银杏、栾树、紫薇树等共38棵,部分树木倒在路边,影响了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养护公司及时组织力量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加派吊车连夜扶正树木,清除残枝,在第一时间消除安全隐患。平时因枯死、暴风雨极端天气造成的树木缺株都做到了随掘、随运、随栽、随灌,及时扶正、加撑架,杜绝了因树木倾倒,断裂造成的次生灾害发生。
2、产出质量情况分析
(1)项目运行质量:良好。
(2)服务质量:通过问卷调查,城管局为项目提供的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情况满意度高。
(3)通过问卷调查、查询相关通报及公开网络,未发现有举报城管局工作人员在项目运行中发生违规违纪等廉政方面问题。
3、产出时效:绩效项目按计划时间实施、完成。
4、成本控制:本项目预算成本为650万元,实际使用461.06万元,在预算成本内,成本控制较好,但因合同时间跨越两个年度,当年支出实现率为70.93%,支出实现率较低。
5、项目公开、公正性。规范审批程序,公示审批流程,确保了项目资金发放的快速、高效、公开、透明。
6、项目完成后效果
通过项目实施,美化了市容市貌,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通过了省园林城市复查验收,助推了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改善了人居环境、提高了城市品味,产生了较好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五)项目绩效评价结论
目标决策总分20分,该项目得分18分,扣2分。
项目管理总分25分,该项目得分22分,扣3分。
项目绩效总分55分,该项目得分55分,未扣分。
具体见《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绩效评分表》(附件2)。
三、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项目决策方面
项目单位未提供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产出完成情况相关资料,导致该项目的绩效目标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不明确,评价组只能以工作总结等辅助材料作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替代,影响项目的整体评价质量。
评价人员认为:项目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主管部门的要求,应及时提供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及项目实际产出的有关资料。
(二)项目支出与财务管理方面
1、将项目资金拨付下属机构100000元
2021年8月41号凭证,在政府购买服务-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经费中支付临湘市园林事务中心100000元,2021年城区公共绿地养护已分为三个标段承包给三个公司。
评价人员认为:政府购买服务-城区公共绿地养护项目经费应专项拨付三个标段的中标公司,不能在合同外从项目资金中拨付下属机构。
2、项目资金预算和合同周期不同步
2020年6月20日与三个标段的三个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期为2020年6月20日-2021年6月19日,而项目资金预算周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导致项目资金跨年度支付,影响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效果。
评价人员认为:应通过补充协议来调整合同周期,让合同周期与会计核算周期一致,以便于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
四、有关建议
1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湖南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资[2009]9号)的规定,及时制订绩效目标,对本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我评价,并向主管部门报送绩效评价报告和绩效自评表格,重视绩效评价的结果应用,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加强绩效管理的理念。
2.建议通过补充协议来调整合同周期,使合同周期与会计核算周期一致,以便于财务管理和绩效评价管理。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报告数据仅根据项目单位提供的文件、资料、原始单证、清单数据及内容进行的评价,绩效评价意见和观点是在规定时点的基础上出具的,本报告不包含之后项目的动态变化情况。
2、本报告仅供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绩效评价评分表提供的绩效评价依据,不能作为其他用途。
以上因使用不当造成任何后果与本报告执业注册会计师及本事务所无关。
附件:
1、《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2、《临湘市城管局园林绿化工作经费绩效评分表》
湖南恒兴联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湖南.岳阳 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