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
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我中心是临湘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下属的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三定方案我中心职能职责:负责城区内公共绿地(含工程附属配套绿化工程)、生产绿地、主题公园建设的批后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城区园林绿化、公园广场绿化的建设、养护和监督管理;负责对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城市树木的砍伐和迁移的批后监管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市省、市级园林式单位(小区)的绿化建设、养护的业务指导工作;配合绿化管理部门进行城区义务植树工作。负责全市小公园、小游园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小公园、小游园招商项目,并组织实施;负责小公园、小游园有关服务规定、卫生保洁和秩序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监察应急组、驿站景观灯维护组、工程技术组、人事、工会、计生、党建、档案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226.3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8.38万元,增长33.59%,主要是因为今年增拨了春节花坛、临湖路临湘段绿化提质改造、人社局周边新增右转弯专用道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226.3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15.05万元,占82.7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211.34万元,占17.2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22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4.05万元,占71.27%;项目支出141.00万元,占11.5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211.34万元,占17.2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15.0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6.67万元,增长21.07%,主要是因为增拨了春节花坛、临湖路临湘段绿化提质改造、人社局周边新增右转弯专用道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5.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7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67万元,增长21.07%,主要是增拨了春节花坛、临湖路临湘段绿化提质改造、人社局周边新增右转弯专用道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经费。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1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5.80万元,占4.51%;卫生健康(类)支出9万元,占0.89%;城乡社区(类)支出936.01万元,占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24.23万元,占2.3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6.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7.5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2.31万元,支出决算为3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拨了新冠疫情防控经费拨款。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6.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3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6.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今年增拨了春节花坛、临湖路临湘段绿化提质改造、人社局周边新增右转弯专用道及配套设施等项目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24.2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7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0.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3.5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93.3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6.44%,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55.5%,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5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89万元,减少44.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0个、来宾85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的单位性质为非行政机关、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09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培训,人数约43人,内容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执法考试培训等;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1.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01.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1.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01.3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整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打分96分,评价结果为:优。
组织对本单位1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评价得分97分,预算绩效评价情况整体较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41.00万元,执行数为14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情况较好。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主要是迎宾公园、西入口公园及城区小游园、驿站景观灯等公园绿地按照定额养护标准进行养护和维护验收,保证了城区公共绿地及行道树长势良好,修剪整齐、无杂草垃圾、无病虫害,同时对中心城区绿带、交通绿岛按季进行时令鲜花栽植及更换,驿站设施完好,公共绿地、绿带内景观灯亮灯率达99%以上。通过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来看,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一:2021年度临湘市园林绿化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附件二: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三:2021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