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市政基础设施维修养护;承办维修养护工程项目的设计、预决算、招标采购、施工现场管理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对城市道路、桥梁、路灯和各类管线的架(铺)设、搭接、挖掘等工程的批后管理及监督检查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户外广告发布设置批后监管工作;负责对城区排水设施接沟、改沟、排水排入排污管网的管理;负责城区门店装修、房建、市政工程建设等占用的规范管理;负责城区范围内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负责城区停车场和停车位管理、服务及有偿使用费收取等工作;负责城市地下管廊建设批后管理和有偿使用费的收取等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共享单车”相关管理政策、负责对市本级城区内“共享单车”运营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人事股、计生股、路政管理股、广告管理股、业务股、护栏和基建围场管理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884.99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96万元,减少20.82%。主要原因是缩减开支和经营收入减少,导致整体收入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88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3.06万元,占3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7万元,占3.8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110万元,占5.84%;经营收入803.91万元,占42.6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25.75万元,占17.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8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2.08万元,占51.57%;项目支出109万元,占5.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803.91万元,占42.6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3.0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9.57万元,增长88.82%。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纳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3.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4%。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9.57万元,增长88.82%,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纳入预算。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3.0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0.88万元,占10.62%;城乡社区(类)支出507.54万元,占88.57%;;住房保障(类)支出4.64万元,占0.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3.06万元,支出决算为57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60.88万元,支出决算为6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5.21万元,支出决算为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93.34万元,支出决算为39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9万元,支出决算为1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64万元,支出决算为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4.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1.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1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2.7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8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0.35万元,减少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未纳入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15万元,占28.2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万元,占71.7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全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9个、接待人次698人次。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7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中心组织对“市政设施维护”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9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本单位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合格。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18-2019年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自查结果为合格。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市政工程管理中心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49万元,用于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培训,人数约200人,内容为市政设施维护业务培训等。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9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6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