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大队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代拟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镇燃气管理、燃放烟花爆竹、城区殡葬管理等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3、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4、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的内容进行临时建设及临时建(构)筑物超过批准的期限不拆除等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5、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和水域违法建(构)筑物拆除等水利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6、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7、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户外违法回收贩卖药品、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8、负责行使市本级管理权限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机动车道路之外(人行道、消防通道、停车场等)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应的行政强制权。
9、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跨乡镇区域及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10、完成市委、市政府和市城管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设5个内设机构:综合室、财务室、案件审理室、宣教工会室、监督考评室,下设11个执法机构:直属一中队、直属二中队、直属三中队、生态环境和垃圾分类执法中队、建设工程房地产和渣土执法中队、禁违控违执法中队、燃气执法中队、禁放和殡葬执法中队、交通管理执法中队、机动应急和湘北执法中队、北正街综合管理执法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市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只有本级,无其他二级预算单位,本决算公开为本单位2022年本级决算公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722.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22万元,减少1.66%,主要是因为2022年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219.78万元,项目经费减少266万元,导致全年收支比上年减少46.2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722.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92.04万元,占87.88%;其他收入329.98万元,占12.1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722.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2.02万元,占91.92%;项目支出220万元,占8.0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2.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82.46万元,减少10.56%,主要是因为2022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2.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8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2.46万元,减少10.56%,主要是因为2022人员经费比上年增加,项目经费比上年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392.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万元,占13.88%;城乡社区(类)支出1915.12万元,占80.06%,住房保障(类)支出144.92万元,占6.0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0.9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9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4.14万元,支出决算为29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46万元,支出决算为40.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1915.12万元,支出决算为1915.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4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缴费基数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2.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23.9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48.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25.2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完成预算的25.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2万元,减少0.7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8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 (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 2022 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批次33次、来宾560人次,主要是周边县市城管系统来临学习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增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0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6.65万元,降低51.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4.71万元,用于开展业务学习培训,人数约180人,内容为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中华学习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货物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货物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货物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工程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工程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服务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服务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根据考核评分细则,从整体上看,2022年我单位资金运行维护决策正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到位,政策执行有力,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我单位各项项目资金其主要用途是优化城市市容市貌,在人员经费支出、公共支出严格执行市政府的各项制度;在项目经费的使用上,在保证各项任务顺利完成的同时,严格落实厉行节约的原则;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控制在预算申报的范围内。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需要进一步加强专项的巡查执法力度,提高社会公众满意度,希望增加单位经费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