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负责拟订城区城市管理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违章摆设、出店经营、占道作业、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的管理和监督整改;负责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负责夜宵市场整治;监督落实“门前三包”管理,维护市容市貌和各项秩序。行使市政府依法规定的各项行政处罚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长安中队、五里中队、机动中队、车辆中队、燃气中队、湘北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本级决算。第二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329.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3.51万元,增长14.0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导致预算拨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329.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1.9万元,占90.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27.69万元,占9.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329.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1.58万元,占91.88%;项目支出108万元,占8.1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01.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32.09万元,增长1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财政拨款收支总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4%。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2万元,增长1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标准上调,财政拨款收支总数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20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87万元,占10.64%;城乡社区(类)支出995.48万元,占82.83%;住房保障(类)支出78.54万元,占6.5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12.8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数为104.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4.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
年初预算数为23.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数为906.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57.8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3.6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32.5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78.5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5.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9.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8.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0.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06万元,减少2.03%,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万元,占1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5个、接待人次58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培训费开支0.25万元,用于参加业务学习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共有车辆7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7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牛皮癣工作经费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0%,湘北中队运行经费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0%。
(二)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108万元,执行数为108万元。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良好。
(三)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对城区流动摊点,出店经营,夜市经营,乱停乱放,牛皮癣清理、违章停车等进行整治,整体绩效评价合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