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负责拟定城区管理专项整治 、集中执法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区主次干道的违章摆设、出店经营占道作业、流动摊点、乱停乱放等违章行为的管理和督促整改;负责城区范围内的户外宣传、广告、促销活动监管;负责夜宵市场整治;监督落实“门前三包”管理,维护市容市貌和各项秩序;查处擅自设置户外广告及乱倒垃圾、污水行为;查处占压、损坏、堵塞、偷盗公用市政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违反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影响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市政府依法规定的各项行政处罚职能。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长安中队、五里中队、机动中队、车辆中队、燃气中队、湘北中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单位本级,无下属单位或机构。
第二部分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052.6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79万元,减少6.96%。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补拨了单位职工变动新增工资和津补贴调标资金,以至2018年财政补助收入比2017年有所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052.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7.17万元,比上年减少14.52%。占本年总收入91.88%。其他收入85.5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占本年总收入8.12%。主要原因是2017年财政补拨了单位职工变动新增工资和津补贴调标资金,以至2018年财政补助收入比2017年有所下降。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05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2.6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67.1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4万元,减少14.52%。主要原因是2017年单位职工变动新增工资和津补贴调标资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67.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8%。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64万元,减少14.52%。主要原因是: 2017年支出中新增了单位职工变动新增工资和津补贴调标工资。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05万元,占2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8万元,占2.3%。城乡社区支出693.01万元,占71.65%。住房保障支出46.89万元,占4.85%。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79.49万元,其中财政代缴养老金117.22万元没有下单位,实际拨款862.27万元。支出决算为96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人员工资及车补。其中:
1.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5万元,支出决算为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28万元,支出决算为1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
年初预算为693.0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9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67.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100%。其中:
人员经费719.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0%,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7.5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6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预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1.42万元,减少28.92%,减少主要原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决算3.4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49万元,支出决算为3.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2018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47个、接待人次698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城管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城市专项整治、集中执法行动过程中发生的机械设备租车费用、人员误餐等各项整治开支,城管工作经费中包含的扑火经费主要用于扑火队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扑火器具操作技能培训及扑火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建立了一支机动、快速、英勇、顽强的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伍,能够及时有效地扑灭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确保了队伍能拉得出,用得上和打得赢。
2、城市“牛皮癣”清理经费:为了规范、专业、长效治理城市“牛皮癣”,通过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经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形式,将城区“牛皮癣”清理项目承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临湘市美湘清洁服务公司进行清理。经过规范管理,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合理,并有效地提高了城市“牛皮癣”的清理效率及效果。
3、湘北中队运行经费:为切实加强湘北大道(最兰坡至羊楼司段)规范管理,确保沿线容貌整治、秩序良好,根据上级领导意见,我大队新组建湘北中队,长期派驻了11名队员(其中劳务派遣人员4人)安排了2台执法车进行湘北大道的日常管理,确保了湘北中队的正常运转,湘北大道两边秩序良好、规范有序。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本单位本年度无项目支出,所以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本单位本年度无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单位性质为经费自理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性质是经费自理事业单位所以没有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总额79.52万元,其中:货物79.52万元,工程 0万元,货物0万元。
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执法电瓶车辆7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