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17-05-1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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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城管监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城管监察大队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临湘市城管监察大队成立于1989年,隶属住建局,属行政支持类,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城区市容市貌的管理,负责监督落实“门前三包”、夜市、摆摊设点和市政公用设施,城市道路秩序的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现有干部职人133人,其中全额编制60人,自筹编制53人,无编人员20人,无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我单位2016年收入795.25万元,支出795.25万元。2015年收入418.07万元,支出418.07万元。比上年增加90%,因我单位新增34名乡镇计生干部。

二、关于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总计795.25万元:其中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67.1万元占总收入的96%,其他收入28.15万元占总收入的4%。

三、关于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总计79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1万元占总支出的89%,项目支出87万元占总支出的11% 。

四、关于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767.1万元,支出767.1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收入269.7万元,支出269.7万元,因单位人员增加,整治力度加大经费比上年大幅度增加。

五、关于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67.1万元,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69.7万元,较上年增加497.4万元。增加原因是上级补助收入归口不同,及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1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76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0.1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4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袓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3.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其原因为人员增加,城区整治力度加大,各项经费增加。

六、关于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41.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0.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袓4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3.94万元。基本支出占全年支出的89%。

(基本支出构成及占比)

七、关于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56万元,经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减少,系厉行节约所致。具体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5.8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5万元。八、关于城管监察大队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收入来源为财政拨款和上级补助收入,无政府性基金收入。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57万元,比2015年增加(减少)55.87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城区整治力度加大,各项经费增加。

(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2016年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