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
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部门(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统一办理建筑施工许可证;
(二)负责建筑市场行政管理;
(三)负责全市施工队伍的管理及资质等级的审查和申报;
(四)负责对全市建筑业各种数据的统计上报、安全管理工作;
(五)负责统一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核查受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建筑构件厂的资质等级,监督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六)负责对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和安全行为进行监督;
(七)负责对工程质量事故进行处理和仲裁;
(八)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室、质监室、市场管理室、财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88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54万元,增长7.77%,主要是因为根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在编人员纳入视同全额预算,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881.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2.86万元,占75.21%;事业收入218.46万元,占24.7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881.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7.32万元,占87.06%;项目支出114万元,占12.9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81.3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54万元,增长7.77%,主要是因为根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性质,在编人员纳入视同全额预算,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2.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2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5.08万元,增长9.06%,在编人员纳入视同全额预算,人员经费得到了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2.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46万元,占12.59%;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9万元,占4.38%;城乡社区(类)支出506.91万元,占76.47%;住房保障(类)支出43.49万元,占6.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30.4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97%,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57.9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21.9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5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数为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428.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异动、一类单位绩效奖未纳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数为43.4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8.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1.8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85.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8.13%,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14万元,支出决算为2.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其中:
本年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本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万元,占51.4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4万元,占48.6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2个、来宾9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及上级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性质为非行政、非参公事业单位,决算报表中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3.9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人数约50人,内容为质安、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等;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台待报废状态,一台在住建局公车改革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来我站共监管项目52个(房建项目50个、市政项目2个),总建筑面积169.39万平方米,总投资额40.11亿元。目前在建项目22个,新核发施工许可证14个,竣工验收项目30个,竣工验收备案项目15个,获省优质工程项目2个、市优质工程项目3个。工程报建率、质量安全受监率等均达100%,今年办理居民自建房开工通知书71个,实现全覆盖动态监管;全年未发生一起质量安全事故,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整体平稳可控,形势向好。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管理
为打好我市安全生产“翻身仗”,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引领,持续深化住建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住建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我站年初成立“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重点突出季节性施工及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形成了全站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守土有责,履职尽责。
(二)扎实开展监督规范化考核,提升监督实效
项目质量安全工作由监督组负责,监督组实行主监督员制度,优化组合,优胜劣汰,自然淘汰,充分调动一线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与积极性;同时每月对监督组所监管项目抽查不少于一个项目,每季度进行通报,全年抽查督查项目全覆盖,从而形成干事创业的监督铁军,达到规范监督行为,全面提升现场监督能力。
实行监督组责任制,优化组合,优胜劣汰,自然淘汰,充分调动一线监督人员的工作热情、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监督过程中,主动监督、服务监督、指导监督,提前做好监督交底,将质量安全问题控制在萌芽状态。竣工验收主动服务,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提前到责任主体单位竣工初验阶段,确保竣工联合验收限时办结。
每季度对一线监督人员进行监督规范化考核。领导小组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的方式,每月对每个监督组每名监督人员随机抽查不少于1个监管项目,每季度对每个监督组抽查不少于3个监管项目,按照《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规范化实施情况(项目)考核表》内容,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查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录入情况及质量安全监督档案和监督资料,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综合评价及通报。实现监管在建项目全覆盖,覆盖率100%,对发现的问题,监督人员按要求立行立改,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回复,考核领导小组对回复内容进行核查。今年对监督人员进行监督规范化考核,抽查项目16个,发现监督平台信息录入不全等问题83个,针对通病、难点列出清单,组织监督人员集体讨论,集思广益学习优点,监督人员规范化考核均合格。
(三)依托“打非治违”,强化监督执法
按照“四不两直”和“双随机”的方式,结合“住建领域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全面排查整治和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架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严格执法,按监督管理制度及项目监督计划,对全市在建项目起重设备、脚手架、支模架、雨季汛期、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农民工实名制、扬尘治理等为重点进行日常检查。今年至今下发的质量安全隐患整改通知390份(上平台项目通知298份,未上平台项目通知92份),质量安全隐患停工通知37份(上平台项目停工通知30份,未上平台项目停工通知7份),设备限制使用通知17份(上平台项目限制通知15份,未上平台项目限制通知2份);记红黄牌警示57起,其中红牌警示相关责任个人14人、责任企业7家,黄牌警示相关责任个人24人、责任企业12家;约谈相关项目10个;记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18起,其中一般不良行为记录个人8人、责任企业1家,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个人7人、责任企业2家;对15个建筑安全隐患,建立了隐患清单,纳入“一单四制”管理;对违法违规问题移交住建局监管股案件27个;差别化管理项目2个(恒耘里城市生活广场、华鑫·书香府),均已按要求进行了销号。
以质量安全考评为抓手,严控优良评分项目比例,严守考评不合格项目认定,达到优良必优、不合格必改的监管目标。今年共开展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4次,一季度共考评27个项目,其中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4个,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优良率为 14.8%,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7个、不合格项目1个,优良率为 25.9%;二季度共考评24个项目,其中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标优良项目4个、不合格项目1个,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优良率为16.7%,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6个、不合格项目1个,优良率为25%;三季度共考评30个项目,其中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标优良项目5个,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优良率为16.7%,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优良项目6个、不合格项目1个,优良率为20%。并及时将考评信息录入监管平台,对考评不合格的项目按规定上报至省质安总站和市质安站,实行差别化管理,加大督查频率,加强监管力度,跟踪督促提升行业水平。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对于绩效评价的认识不够深入,把预算绩效简单等同于工作目标、工作考核和业务管理。
(2)绩效目标和指标往往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制定,对项目执行过程有效约束不够,存在一定的偏差。需要加强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和流程的建设,进一步深化、完善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促进绩效管理工作向广度和深度延伸。
(3)在绩效考评指标的设计上,部分特色指标缺乏数据支持和可行的分析测评,绩效指标体系有待完善。需要规范绩效评价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确保相关信息完整、可靠,客观公正地反映项目资金实际使用和产生的绩效状况,为今后该项目实施方向及管理方式的改进提供指导。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附件: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3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