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防办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职责调整:
增加承担省人防办下放的人防工程拆除审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审批、省管建筑工程项目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认可(人防工程建筑面积在1500平方米以下)的有关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人民防空的基本战略方案,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根据国家批准的防护类别、防护标准,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和审批人民防空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依法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三)组织和指导制定城市人民防空方案;监督检查群众防空组织建设、训练;配合应急救援、抢险救灾工作。
(四)组织管理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负责实施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建设和人防通信信息化建设,保障全市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畅通;实施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
(五)组织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实施计划、审批和质量管理;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平时开发利用;监督落实人民防空在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中的要求。
(六)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普及“核、生、化”三防知识,提高人民防空技能;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干部教育培训。
(七)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编制市本级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推广应用人民防空科技成果。
(九)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斗争。
(十)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市国防动员委员会和市人武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政工人事股)
(二)政策法规与宣教股
(三)工程管理股(行政审批办公室)
(四)指挥通信股(通信管理站)
(五)行财股
工会按章程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人防办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人防办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65434.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345434.9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82000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00000元,主要是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和公用经费提标。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2165434.9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65434.9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0000元,主要是2018年人员经费增加和公用经费提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65434.9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165434.9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20000元,是指人防办发展人民防空事业所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维护管理支出、组织指挥支出、通信警报支出、宣传教育支出等。其中: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支出260000元,主要用于防空洞的普查和维护方面的支出;人防宣传教育支出260000元,主要用于“三防”知识进社区、《人防小博士》、《防空防灾知识手册》等资料的印制等;人防指挥通信建设300000元,主要用于购置、安装和维修通信警报设备以及其他通信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14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50000元,上升78.13%。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5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0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类预算120000元。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0000元及以上)预算数为300000元。其中人防指挥通信建设预算300000元。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0000元及以上)预算比2017年减少600000元。原因是18年人防工程维护管理260000元和三防知识“五进”260000元不是300000元及以上重点项目资金。
5、政府性基金支出:2018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6、国有资产占用情况:2018年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
4、绩效预算:就是政府首先制定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能和施政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费用来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
5、基金支出:各级政府财政用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6、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人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