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来源:市编办   日期: 2018-04-05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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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编报说明

 

一、住建部门的基本情况

我局下辖环卫、市政、城管3个副科级单位,以及建工、园林、路灯、星河、长河、燃气限放、污水、聂市古镇保护、自来水、振宇建筑公司10个事、企业单位,内设村镇建设股、政策法规股、城管股、纪检室、重点工程办公室等10个职能股室,全系统共有干部职工1600多人;下设13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00多名。

住建部门职能涵盖城市建设、工程质安监管,以及城市环境秩序、市政设施、绿化亮化、供水供气、公共聚集场所等多个方面的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关系紧密,概括起来共有四大类行政管理职能。一是拟订实施城市建设管理的发展规划,城建重点项目库的建设管理,城市综合开发和旧城改造,指导与协调重点建设工程,协调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矛盾和问题。二是负责建设行业和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企业资质、工程报建、招标投标、质安监督,以及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和应用。三是统筹协调城市市容市貌、供水排水、燃气限放、户外广告、城市路灯、园林绿化、公共设施等管理,以及中心城区节能减排、防洪排涝、休闲广场等工程项目的建设、维护与管理。四是承担全市村镇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渔民上岸工作,参与全市建制镇、乡集镇规划编制和方案评审,指导全市重点镇的建设,特色景观旅游名镇的申报和管理。

建设局机关在职员工共有53人,其中有全额预算编制45人,自筹事业编制8人。退休36人,其中有全额预算编制29人,自筹事业编制7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说明仅包含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机关数据。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02.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82.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95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66.34万元,主要是一般预算拨款减少144.3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减少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702.76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608.9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66.34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66.34万元。

备注: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厅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等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7.7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22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78.20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24.5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兼职政协副主席经费3万元,主要是盛美华主席工作经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69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危房改造入户调查等工作开展;城市公共事业用水70万,主要用于城市消防、绿化公用用水;执法经费25万和征收成本57.56万元,主要用于城市配套费和罚没款执收的工作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63.3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7.96万元上升59%,主要是项目支出的运行经费增加。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49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20.1   万元,主要是公车改革后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224.56万元,其中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69万元、城市公共事业用水70万执法经费25万和征收成本57.56万元。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比2017年减少 35.44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8年预算公开表-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