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行业管理工作,现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供销社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484.62万元,比上年增加68.08%。总支出484.62万元,比上年增加68.08%。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484.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 %。其他收入114.75万元,比上年减少7.53%。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484.62万元,其中: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28.26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2.3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36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36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3.51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2.32%。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33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06.94%。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30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6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5.21%。按功能分类:科学技术支出30万元,上年无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3.51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36万元,比上年增加132.32%。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339.88万元,比上年增加106.9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1万元,比上年增加50.9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6.87万元,比上年增加48.9%。其他资本性支出112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30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26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4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和决算数。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供销合作联社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12万元。比2016年增加9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预算数为100万元,是供销社综合改革专项经费。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决算数为 100万元,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反映政府用于信息网络方面的支出。如计算机硬件、软件购置、开发、应用支出等,如果购建的计算机硬件、软件等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无形资产购置支出,以及其他上述科目中未包括的资本性支出。如娱乐、文化和艺术原作的使用权、购买国内外影片播映权、购置图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