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供销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临湘市供销社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市供销社系统的行业管理工作,现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属一级预算单位。
二、 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供销社本级。
第二部分 供销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供销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支平衡,收入金额为288.33 万元,上年度收支平衡,收入金额为555.2元,收入比上年度减少266.87万元,原因是:1、减少了上年度上级拨付的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财政补助资金161.72万元,2、上年度财政增拨职工调资额33万元,3、退休人员的工资转由社保发放。
二、本单位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88.33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164.24万元,占比56.96%;其他收入124.09万元 ,占比43.04%。
三、本单位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288.33 万元,其中:基本工资福利支出156.08万元,占比54.13%;商品和服务支出63.72万元,占比22.1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01万元,占比18.04%;对企业单位补贴16.22万元,占比5.63%;其他资本性支出0.3万元,占比0.10%。
四、本单位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24万元 ,支出 164.24 万元;上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81万元,支出194.8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0.57万元。
五、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 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4.24 万元,上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81万元,比上年度减少30.57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 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64.24 万元,占总体支出56.9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基本支出152.24万元,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3.1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5万元;2、项目支出12万元,用于农资防汛物质储备资金7万元,农资冬储贴息补助5万元。
六、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工资福利支出133.19万元,占比87.49%;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占比0.6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05万元,占比11.85%。
七、本单位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2.62 万元,比上年数减少0.95 万元,系我单位提倡节约,压缩费用标准所致。分项为:公务接待费支出 11.08 万元,比上年度减少0.23 万元,降低2.1 %,公务接待共192 批1980人次,减少原因为:改进工作方式,压缩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54万元,比上年减少0.72万元,降低31.85%。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公务接待费支出 11.08 万元,比上年减少0.23万元,降低2.1 %,公务接待共192 批 1980 人次,增减原因为:改进工作方式,压缩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1.54万元,比上年减少0.72万元,降低31.85%。
八、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收入为0。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1.8 万元,因压缩机关开支,比2015 年减少了14.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单位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单位没有车辆,没有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紧紧围绕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突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突出为农服务平台建设,突出项目建设,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