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总工会2022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3-09-15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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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

  临湘市总工会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总工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湘市总工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遵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岳阳市总工会确定的工会工作指导方针和任务,结合临湘实际,指导全市工会工作。

  (二)贯彻执行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岳阳市总工会和市总工会代表大会的决议,依照法律章程,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等社会职能,组织开展工会各项工作,领导市总工会直属单位的工作。

  (三)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的制订;参与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研究制订工会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指导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的平等协商制度和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助市直机关党组(党委)管理工会领导班子,负责工会联合会、直属基层单位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受市政府委托,承担全国、全省、岳阳市级劳模的推荐管理工作,负责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管理工作。

  (七)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负责工会劳动福利事业发展的指导。协调工作,负责职工医疗修养事业的规划、指导和管理。

  (八)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临湘市总工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加挂宣传教育和网络信息部牌子)、组织部(加挂基层工作部牌子)、权益保障部(加挂劳动和经济服务部、女工部牌子)、财务资产管理部(加挂经审办牌子)等4个股室,另有临湘市职工服务中心、临湘市职工教育中心、临湘市工人文化活动中心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总工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总工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366.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30万元,增长12.72%,主要是因为新增抚恤金开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366.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6.10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366.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3.74万元,占69.31%;项目支出112.36万元,占30.6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6.1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1.30万元,增长12.72%,主要是因为新增抚恤金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6.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30万元,增长12.72%,主要是因为新增抚恤金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6.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11.40万元,占85.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27万元,占10.45%;住房保障(类)支出16.43万元,占4.4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2.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66.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4.8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83.80万元,支出决算为215.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正常调增。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执行过程中新增未纳入年初预算的项目。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21.91万元,支出决算为21.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36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1名退休干部去世,增加死亡抚恤金16.36万元.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6.43万元,支出决算1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3.7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5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4.1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相比减少0.33万元,减少39.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数控制公务接待活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 2022 年度无因公出国(境) 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5个、来宾40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工作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增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4万元,用于参与上级多项会议及本级工作会议,人数104人,内容为工会工作大会等;开支培训费0.61万元,用于参加上级及本级多项业务培训,人数18人,内容为《工会法》培训、经审业务培训等;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货物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货物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货物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工程支出总额百分比 (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工程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服务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服务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我单位制定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符合客观实际,各项工作的开展认真听取职工群众心声,维护好职工根本利益,为职工办实事,开展职工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使他们积极投入工作中,为企业经济和谐发展做出应有贡献,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行政效能均取得较好效果。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年初绩效目标设定不够清晰,绩效标准难以用客观数据显示,主要原因是未完全根据工会工作的实际和发展的需要科学量化绩效目标,需要持续改进并加强绩效目标动态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临湘市总工会2022年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临湘市总工会-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doc

附件3、临湘市总工会-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整体).xls.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