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环境保护制度和环境保护技术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组织实施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目标,参与制定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2)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调查处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全市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调企业与乡镇的环境污染纠纷,组织和协调辖区内水域污染防治工作;依法负责排污费的征收、减缓免及稽查。
(3)承担落实全市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全市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和省里规定审核审批全市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5)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污染源的限期治理工作,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核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6)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
(7)负责全市核事故应急管理工作以及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市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统一发布全市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9)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二、机构设置
机关现有干部职工122人,其中在职96人,退休26人,96名在职人员中,全额行政编15人,全额事业编73人,实际财政统发87人,自筹编制8人。下设办公室、财务股、管理股、减排办、法制股、项目办6个股室;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滨江工业园环保工作站、三湾工业园环保工作站4个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2,480.93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069万元,减少30.1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2,48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80.93万元,比上年减少30.11%。占本年总收入100%。主要原因是正常浮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480.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4.6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54.6%。项目支出1126.24万元,占本年总支出4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80.93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69万元,减少30.1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80.9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减少1069万元,减少30.11%。主要原因是专项资金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80.9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万元,占1.09%。节能环保(类)支出2414.75万元,占97.33%。住房保障(类)支出39.18万元,占1.5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986.47万,支出决算为2480.93万元,完成预算的251%,其中
1、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年初预算 0 万元,决算支出15元,主要原因为功能科目调整。
2、一般公务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务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12万元;主要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901.7万元;主要原因为功能科目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 0 万元,决算支出280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增加了项目支出。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农村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 0 万元,决算支出400万元,主要原因为当年增加了项目支出。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年初预算 80 万元,决算支出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 756.76 万元,决算支出753.05万元,完成预算的99.51%,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支出(项)年初预算 41.99 ,决算支出39.18万元。完成预算的93.3%,主要原因为人员调整。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04.9,支出决算为0,因该缴费财政统一与社保局结算,未下拨到单位。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年初预算2.82万,支出决算数0,因该缴费财政统一与社保局结算,未下拨到单位。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54.68万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0.93万元,占比54.6%。其中:
人员经费1,106.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1.69%,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48.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8.3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4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81万元,完成预算的74.5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年初预算为22万元,决算支出为18.61,减少3.39万元,减少原因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规范车辆管理;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2万元,决算支出为14.2万元,减少7.8万元,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规范机关管理制度,开源节流,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购置为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8.61万元,占56.72%。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2万元,占43.28%。公务接待294批次2890人次。 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7年减少4.2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自评结果,2018年度本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效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环境保护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0万元,货物0万元,工程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