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控违、监管、规划设计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干部职工156人,其中全额编制49人,自筹编制57人,无编制人员3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退休12人;
第二部分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临湘市城乡规划局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836.4万元,支出1836.4万元;2015年收入1129.15万元,支出1129.15万元,比上年度增加62.63%。
二、关于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收入1836.4万元。其中:公共拨款收入740.1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654.2万元,非税收入199.1万元,经营服务收入243万元。
三、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支出1836.4万元,工资支出76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22.2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5万元,项出目支700.4万元。
四、关于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年初预算数12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8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6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4.8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支总计与上年决算数比较)
五、关于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支出预算,2016年年初预算数1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624.2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4.8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及社保费用。(财政拨款本年支出数与上年决算数比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年初预算数12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9万元,工资福利支出5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624.2万元。(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结构情况及占比)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基本工资265.9万元,津贴补贴20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万元,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5.9万元,水电费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6万元,项目支出624.2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说明增减原因,具体到项级科目说明)
六、关于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工资265.9万元,津贴补贴205.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5.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4万元,办公费5.9万元,印刷费5.9万元,水电费3.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0.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2.6万元,项目支出624.2万元。 (基本支出构成及占比)
七、关于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6.6万元。公务接待费1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与去年持平。
八、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4万元,比2015 年增加60.9万元,增长26.54%。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用电及电器维修等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6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 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游艇、电瓶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 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 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