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主要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控违、监管、规划设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干部职工156人,其中全额编制49人,自筹编制57人,无编制人员33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退休12人;无二级机构。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1,785.88万元,比上年增加12.08%。总支出1,700.14万元,比上年减少7.42%。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1,785.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22.1 %。事业收入142.14万元,比上年减少28.62%。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1,700.1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321.86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89.87万元,比上年减少94.24%。农林水支出821.4万元,比上年增加447.6%。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64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7.89%。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643.74万元,比上年增加8.0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321.86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89.87万元,比上年减少92.78%。农林水支出765万元,比上年增加410%。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22.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4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22.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22.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96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9.99%。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681.7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43.74万元,比上年增加122.1%。按功能分类: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万元,上年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5万元,上年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321.86万元,上年无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89.87万元,比上年减少84.77%。农林水支出765万元,比上年增加410%。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62.04万元,比上年增加29.99%。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85.81万元,比上年增加137.83%。商品和服务支出63万元,比上年减少82.0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23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681.7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76.66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5.04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2万元,决算数为11.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7.3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0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4万元,公务接待56批次52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增加7.3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5.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5.33万元,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2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规划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3万元。比2016年减少304.6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640.22万元,其中:货物1.58万元;服务638.64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563.58万元,其中:货物1.58万元;服务56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6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 450万元,其中控违经费200万元,市控违经费50万元,两个乡镇200万元。2017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决算数为450万元。基本达到年初绩效目标.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