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16:56
浏览量:1 | | | |

目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负责城乡规划管理,控违、监管、规划设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城乡规划局部门本级。

单位机构设置:临湘市城乡规划局现有干部职工160人,其中全额编制55人,自筹编制51人,无编制人员34人,劳务派遣人员5人,退休15人,单位下辖临湘市禁违执法大队、临湘市规划信息中心、临湘市规划勘测设计院。办公室、法规股、财务审计股、人事股、审批股、发证股、批后监管、信访股、编制股等内设股室。

第二部分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48.66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62.78万元。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94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4.13万元,占本年总收入80.27%。事业收入384.53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9.73%。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836.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5.16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5.09%。项目支出640.9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4.9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4.13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12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核减控违经费62.5万元,执收成本核减59.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64.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9%。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121.7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核减控违经费62.5万元,执收成本核减59.2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64.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万元,占4.16%。城乡社区支出970.97万元,占62.08%。农林水支出500万元,占31.97%。住房保障支出23.15万元,占1.48%。其他支出5万元,占0.3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61.9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99%。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多一个乡镇的控违支出。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65万。完成预算0%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87.53万,完成预算0%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1291.47万元,决算支出253万。完成预算的20%,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年初预算0 万元,决算支出623.45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5.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 0万元,决算支出7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年初预算0 万元 ,决算支出50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年初预算 43.02万,决算支出23.15万元。完成预算的53.81%,主要是人员的调整。

7.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年初预算 0 万元,决算支出5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是预算功能科目的调整。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07.5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因该缴费财政统一与社保局结算,未下拨到单位。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年初预算19.86万,支出决算数0,完成预算0%。因该缴费财政统一与社保局结算,未下拨到单位。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01.43万元,上年无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112.96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8.81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项目支出640.93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640.93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城乡规划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3.19万元,比上年减少4%其中:

人员经费801.43万元,比上年减少9.5%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1.77万元,比上年增加59.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6.6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的28.57%,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3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较去年减少2.33万元,减少31.78%。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2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下降1.4万元,下降35%,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5万元,占65.79%。公务接待费决算2.6万元,占34.21%。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31.25%,主要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费用有所节约。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预算的24.52%,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2018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0个、接待人次6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评价结果为合格。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临湘市城乡规划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21.77万元,比上年增加59.8%,主要是控建拆违工作经费增加。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60.04万元,其中:货物4.18万元;工程57.73万元;服务98.13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39.58万元,其中:货物4.18万元;工程50.8万元;服务84.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5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车辆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展。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专用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具有专门用途、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各类专用设备的支出。如通信设备、发电设备、交通监控设备、卫星转发器、气象设备、进出口监管设备等,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城乡规划局公开表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