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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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为了林业发展,负责名、优、特、稀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推广及为搞好丘岗地开发及创造高效林业提供种苗服务。

二、机构设置

临湘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部门决算仅只有本级,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生产股等六个股室。

第二部分 临湘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66.27万元,与2017年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2018年2月才纳入预算管理。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66.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00%。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6.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7万元,占本年总支出62.28%。项目支出25万元,占本年总支出37.72%。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6.27万元,2017年无预算,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2018年2月才有财政拨款收入,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故与上年对比情况为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6.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本单位2018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从2018年2月才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6.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占12.07%。农林水支出58.27万元,占87.9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6.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08%。主要原因是2018年增加了7个财政拨款人员经费及其他经费,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国库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一致的原因是初次纳入国库业务管理,单位经费匮乏,增加了部分经费。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款)林业技术推广(项)。

年初预算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53.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0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一致的原因是本年决算时增加了7个财政㔍人员经费。

3、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不一致的原是增加了秀美环境建设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的62.28%。其中:

人员经费21.27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51.54%。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万元,占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48.4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2.82万元,预算数为1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9.32万元。预算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为9.32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公务接待费决算为3.5万元,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9.32万元,占72.7%。车辆购置费为0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5万元,占27.3%。公务接待83批次415人次。本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为新报单位,新报因素是新增单位,没有与上年对比情况。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按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自评结果,2018年度本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效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为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其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2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主要是生产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