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林业局部门(汇总)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政府   日期: 2024-09-25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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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

  临湘市林业局部门(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林业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林业局部门(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作为市政府的市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9.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使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林业局机关共有8个内设股室12个二级机构(不含林场、林科所、保护区),分别是:办公室、造林绿化股、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森林资源管理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规划财务股、人事股、林长制工作股、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临湘市森林火灾防御事务中心、临湘市国有林和森林公园服务站、临湘市林业科技推广站、临湘市湿地保护中心、临湘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临湘市森防检疫站、临湘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临湘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临湘市临湘木材检查站、临湘市贺畈木材检查站、临湘市羊楼司木材检查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林业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林业局没有二级预算单位,本决算为2023年单位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2004.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0.3万元,增加1.61%,主要是因为科学技术支出增加25万元,社保支出增加169.4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65.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30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6.48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53.23万元,交通运输增加2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775.7万元,住房保障减少31.7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19.94万元,其他支出增加955.89,结余分配增加498.26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81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866.84万元,占83.51%;基金性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53万元,占0.92%,其他收入1752.75万元,占14.84%,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86.46万元,占0.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316.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6.02万元,占47.68%;项目支出5920.31万元,占52.3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562.7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2.62万元,减少4.14%,主要是因为科学技术支出增加25万元,社保支出增加14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3.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30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6.48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57.72万元,交通运输增加20万元,住房保障减少35.3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77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19.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8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96.14万元,减少4.01%,主要是因为科学技术支出增加25万元,社保支出增加144.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增加153.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减少1301.4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减少16.48万元,农林水支出减少157.72万元,住房保障减少35.3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增加775.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减少19.9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4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类)25万元,占0.26%;社保支出(类)408.07万元,占4.31%;卫生健康支出(类)156.43万元,占1.65%;节能环保支出(类)271.55万元,占2.87%;农林水支出(类)7637.56万元,占80.64%;住房公积金支出(类)156.38万元,占1.6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757.7万元,占8%;交通运输支出(类)20万元,占0.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612.7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4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1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款)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4.89万元,支出决算为307.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84%。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项)。

  年初预算为17.37万元,支出决算为1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49%。

  3、卫生健康(类)事业单位医疗(款)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137.63万元,支出决算为156.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6%。

  4、住房保障(类)住房公积金(款)住房公积金缴款(项)。

  年初预算为154.51万元,支出决算为156.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1%。

  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类)。

  年初预算为1727.44万元,支出决算为217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7%。

  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类)。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24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2.11%。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类)。

  年初预算为9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8%。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1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管护(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8.85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03.85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生态效益补偿(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69.14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退耕还林现金(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生态保护(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2.7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79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15、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款)其他科学技术(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16、抚恤(类)死亡抚恤(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96万元,系本年新增预算。

  17、自然资源气象海洋等(类)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75.7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18、自然资源气象海洋等(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系本年新增预算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职业年金(款)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13万元,系本年预算增加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湿地保护(类)。

  年初预算为154.76万元,支出决算为6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5%,决算数比预算数少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人员经费预算拨付在林业局事业机构中列报。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停伐补助(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公路养护(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区公共支出(类)。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万元,系本年上级拨付项目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类)。

  年初预算为95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85.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44.7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作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40.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情况说明,往年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今年为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6.64万元,支出决算为66.47万元,完成预算的99.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略有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略有减少;与上年相比减少5.08万元,减少6.8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费用5.06万元。其中: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64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万元,完成预算的99.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5.06万元,减少12.4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费减少。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31万元,支出决算30.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7%,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9万元,占53.38%,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9万元,占46.62%。其中:

  1、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7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14个、来宾2101人次,主要是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实施绿化管护造林工程、苗木销售业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0.99万元,主要是用于车辆油费、通行费、维修费、保险、年审等,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行政执法车3辆,其他车辆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0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2.05万元,用于城乡社区支出92.05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无开支会议费。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48.3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7.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4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48.3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94.5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52%。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96.52%,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其他用车5辆;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专项组织情况分析:我局领导非常重视专项资金使用的组织工作,开专题会布置工作或作重要指示。

  2、专项管理情况分析;专项支出有专门的组织机构负责,配备专门人员管理,各部门联动确保专项支出从预算编制到结果应用,全程受控。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坚持以“增绿”为先,不断夯实绿色根基

  一是国土绿化全面铺开。以扩绿提质为抓手,以点带面推进造林绿化,完成新造林2.6万亩,义务植树155万株,创建“互联网+”义务植树基地2个,建设省级生态廊道90亩,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二是古树名木保护全面从严。扎实推进古树名木保护,完成全市2085株古树名木的续保工作,抢救复壮古树24颗,配合《岳阳市古树名木保护三年行动规划(2023-2026年)》编制工作要求,完成全市古树名木数据库修订及档案补充。三是湿地修复全面加强。扎实开展全市湿地资源基础信息补充上图调查,并建立湿地资源保护管理数据库,进一步厘清湿地管理范围,为湿地资源的保护、管理与合理利用提供统一完整、及时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决策依据。着力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冶湖湿地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完成底泥疏浚10.57万m3,入湖口、出湖口生态拦截工程 3.24公顷,湿地植被恢复 103.76公顷,外来有害生物清理 85.61 公顷。积极配合岳阳市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对照任务清单要求收集、整理近五年相关资料台账,按时按规定完成资料上报。

  2、坚持以“管绿”为线,不断筑牢绿色屏障

  一是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双林长”的林长制工作委员会,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市里年终绩效考核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月考核,建立健全了林长述职评议、工作提示函、交办函等制度,市林长累计巡林履职34次,市副林长累计巡林履职163次,均超额完成年度巡林任务;市林长签发林长令1个、提示函3个,交办并解决巡林问题12个;市委编办发文明确乡镇林长办和林业管理站机构、职责和编制,实现乡镇林长办、林业站一体化运行;林长制巡护系统APP登录使用率达100%,巡护出巡率和有效率稳定在94%以上。大力推广宣传林长制工作,在国家、省、市各级媒体平台上共发布林业信息161篇,其中国家级13篇、省级21篇。二是森林资源监管坚实有力。科学编制采伐限额,办理采伐许可402份,采伐面积9990.9亩,采伐量严格控制在省定限额采伐标准以内。严把征占用林地手续前置审批关,依法依规办理审批37件,审批面积1083.9亩。规范天然林、公益林管理,根据保护政策和修复制度方案要求,实行天然林、公益林并轨管理,落实管护面积90.69万亩,按时发放惠农补助1049.45万元,惠及农户4.9万余户。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整合优化后我市自然保护地总面积比整合优化前增加 4219.11公顷。结合“绿盾”、“利剑”、“洞庭清波”、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等行动反馈问题,开展自然保护地专项隐患排查和工作自查自纠,未发现侵占、破坏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开展森林督查和林业行政执法,立案查处各类林业违法案件100起,处罚金额108万余元。林草湿生态监测评价工作被省局评为2022年度“先进单位”。三是生态安全防线不断夯实。强力推进林火阻隔系统和蓄水池建设两年行动。完成新建生物防火林带94.37千米,改造生物防火林带80.16千米,防火隔离带18.13千米,防火道24.13千米,消防蓄水池1425.75立方米,超额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扎实做好野外火源管控、风险隐患排查、值班值守及防火宣传等工作,不断提升森林防灭火综合防控能力。狠抓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外业调查,共发现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68种,其中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19种;与湖北省赤壁市签订《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合作协议》,在两省3个接壤乡镇竹木市场、交通节点增设30个监控摄像头,打造湘鄂省界竹木市场检疫监管“云平台”,工作做法先后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月报和岳阳市委办公室《每周汇报》上推介;成功拔除松材线虫病疫点2个,疫点数、小班数、疫情发生面积和感病枯死松树数量与同期相比实现了“四下降”,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被省林业局评为2022-2023年表现突出单位。四是野生动植物保护持续推进。完成全市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核实陆生脊椎动物258种,维管束植物1166种,并通过岳阳市级生物多样性资源调查成果验收。大力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收容救护野生动物17只(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0只,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只)。开展了野生动植物保护“清风行动”及秋冬季“候鸟保护专项行动”,依法打击和制止各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保障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安全。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体系,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共上报监测信息218条,监测信息上报率100%。

  3、坚持以“活绿”为要,不断盘活绿色资源

  一是激发油茶产业活力。联合市发改、市财政等部门出台了《临湘市油茶产业2023-2025年三年行动方案》,结合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新造油茶1.83万亩,低改0.92万亩。积极指导九丰油茶公司完成仓储建设、验收等工作,通过进一步完善仓储设施以及配套加工设施,促使九丰油茶公司初步形成集油茶栽培、加工、收储、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市场营销为一体的油茶产业链条。着力引进中林(湘投)公司入驻我市建设油茶基地,该项目己通过中林(湘投)公司预审会、投资委员会议审议,可望进入实际运作阶段。二是挖掘楠竹产业潜力。积极向上争取楠竹专项资金221.3万元,修建示范竹林道8条,扶持竹类品牌企业4家。大力推进羊楼司竹木产业园区建设,着力打造“三园一城两片区”产业格局,引进竹木生产加工企业20余家,发展省级林业竹类龙头企业3家。竹木家居创新创业园区企业今年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80多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晨星牌”竹逍遥椅荣获湖南省第十届农博会金奖和第二届上海国际竹产业博览会金奖。三是彰显生态旅游魅力。助力文旅部门,深入挖掘五尖山、龙窖山、黄盖湖等生态旅游潜力,完善景区生态功能,五尖山森林生态文化旅游区获评国家4A级旅游景区。通过举办瑶文化之旅系列活动,精心打造龙窖山“瑶乡竹海 ”精品旅游线路,形成了“观竹海、游竹林、品竹宴、饮竹酒、住竹楼”的特色旅游品牌,接待游客2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 2600 万元,带动乡村经济发展。

  4、坚持以“党建”为纲,不断建强队伍体系

  一是不断加强学习教育。将党员学习培训和教育管理贯穿全年、融入日常。严格按照市委主题教育学习统一安排,紧密结合林业工作实际,有效制定学习方案,积极推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与专题研讨等工作落到实处。共开展集中培训16次、线上专业知识学习156人次,素质能力提升和业务知识培训8场。我市国有林场3名工作人员(省队共4人)代表省局参加全国国有林场职业技能竞赛,勇夺团体第一名,分获个人一、二、三等奖;林业行政执法案件入选岳阳市人民政府2023年行政执法典型案例。二是不断推进品牌建设。充分运用“党建+林长制”、主题党日等平台,纵深推进生态修复、生态保护、生态惠民,在资源保护、造林绿化、生态执法、产业发展等领域中打造了6个先锋品牌,有效推动了党建与业务工作融合,“红色引领﹒绿色先锋”党建品牌荣获全市“十佳”党建品牌;三是不断抓好正风肃纪。以全面从严治党和“作风建设年”为发力点,着力推进模范机关创建,进一步凝聚支部战斗力和向心力。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为目标,稳步推进破除中梗阻、锻造硬作风、激励闯干和“两带头五整治”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干群忠于职守、担当作为。今年,先后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片5场次、签订承诺书288个、撰写心得164篇,开展廉政党课8堂、廉政谈话50人次,配合派驻纪检组立案查处酒驾28人次。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林长制“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够完善。林长制工作涉及面广而复杂,需要多个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但在实施过程中,职能交叉、责任不明、任务不实等问题依然存在,跨部门协作体系不够健全,林业部门单打独斗、“小马拉大车”等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2、湿地修复项目建设推进困难。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项目施工区域在冶湖湖内,水位变化对施工影响大,7-10月冶湖水位偏高难以施工,12月冶湖进入冬捕期,一定程度会影响项目施工,导致项目进展缓慢。

  3、林业安全防线需进一步筑牢。森林防灭火、松材线虫病除治任务依然不轻,风险仍处高位,加之财政投入经费不足,基础设施无法及时更新换代,导致存在风险隐患。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部门决算表

  [金山文档] 2023年度临湘市林业局汇总部门决算表.xlsx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金山文档] 2023年度临湘市林业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汇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