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的主要职能是负责森林生态资源的培植、保护、公共设施建设及旅游产品开发。是为市民提供休憩、健身、娱乐活动的公共服务场所,是为市民提供“绿色福利”的一座城郊型森林公园,属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单位。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财务股
3、档案人事股
4、综合防火办
5、规划建设股
6、旅游服务股
7、营林股
8、党建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九、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327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54.04万元,增长41.05%,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生态保护修复EPC项目、南门旅游公路服务区、五尖山通景公路建设项目、4A创建、4A景区创建(景观工程)、4A景区创建(瞭望台改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3062.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55.89万元,占86.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06.42万元,占13.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3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0.61万元,占34.19%(包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72万元,占0.82%。节能环保支出17万元,占0.52%。农林水支出600.95万元,占18.33%。住房保障支出19.45万元,占0.59%。卫生健康支出支出12.97万元,占0.4%。其他支出419.52万元,占12.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万元,占0.64%。城乡社区支出3万元,占0.09%。);;项目支出2157.39万元,占65.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655.8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19.8万元,增长183.7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生态保护修复EPC项目、南门旅游公路服务区等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2.8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0.93%,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6.85万元,增长183.42%,主要是因为增加了生态保护修复EPC项目、南门旅游公路服务区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652.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万元,占0.79%;农林水支出(类)支出600.95万元,占22.6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2万元,占1.01%;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1821.8万元,占68.67%;住房保障(类)支出19.45万元,占0.7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2.97万元,占0.49%。交通运输支出150万元,占5.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11.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52.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2.8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5.93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年初预算为652.4万元,支出决算为54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3.5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对该类款项进行了细分调整。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4.8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94万元,支出决算为2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78万元,支出决算为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9.45万元,支出决算为1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2.97万元,支出决算为12.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8.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0.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8.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88%,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4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51.4%;与上年相比减少0.32万元,降低5.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
主要是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74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预算的22.55%;与上年相比减少0.32万元,降低17.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81个、来宾513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湖南五尖山国家森林公园保护中心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5万元,用于召开全年工作总结及来年工作安排等会议,人数76人,内容为上年工作总结,来年工作安排、先进个人表彰及安全防火工作等;开支培训费0.5万元,用于开展林业技能知识及防灭火知识培训培训,人数76人,内容为对职工开展营林生产技能培训及森林火灾防灭火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 个,共涉及资金17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个1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63%;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无完成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备注:由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万元,无法完成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备注:由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 万元,无法完成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备注:由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为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4146.55万元,执行数3278万元,完成预算的79.05%,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持园内环境卫生整洁及道路两侧绿化美观;二是完成景区道路建设及维修维护;三是保障了公园在编在岗职工的工资福利发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绩效自评是一项开展不久的工作任务,项目支出运行实践经验还欠缺,在如何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绩效自评跟上去,相关制度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绩效管理 增强绩效意识;二是建立长期稳定的绩效评价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管理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三是,开展好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运用好绩效评价的结果,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科学合理地设置绩效指标,提高预算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测性,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导向作用。将预算编制与部门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