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森林公安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我局主管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的资源、林区治安秩序安全,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影响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并承担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2、机构设置:我局内设综合办公室、法制股、森林消防股、技术鉴定室,下设路南、路北、路中三个森林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森林公安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森林公安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06.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1.9万,项目支出增加5万。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2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06.1万元,公共安全2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6.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91.9万,项目支出增加5万,主要是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5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6.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84.5万元,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1.6万元.其中:协警支出21.6万元,主要用于协警工资发放、工伤保险购买等方面;办案费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办案日常开支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2.8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5.8 万元,降低14%。降低主要是厉行节约及因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减少2台。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