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1)主管全市森林及野生动植物的资源、林区治安秩序安全,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安全,影响林区治安秩序稳定的治安案件、林业行政案件和刑事案件。
(2)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开展扑火工作;承担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2、机构设置:我局内设综合办公室、法制股、森林消防股、技术鉴定室,下设路南、路北、路中三个森林派出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8年预算编制范围包括临湘市森林公安局本级,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森林公安局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纳入专户非税收入拨款的支出,所公开的相关表格均为空。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基本支出,协警经费支出和森林防火专项等项目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52652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366525.5元,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16000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5525.5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比例增加及津补贴调标。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526525.5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526525.5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5525.5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比例增加及津补贴调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26525.5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4150525.5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76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协警经费支出216000元,主要用于协警工资津补等方面;森林防火支出16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设备、物质采购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31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00元,上升0.36%。原因是2018年单位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比2017年人均增加500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6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8000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80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8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 0 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森林公安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77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7700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共有车辆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车辆1辆。公务用车改革组封存车辆2台。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5、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森林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526525.5元,其中:基本支出4150525.5元,项目支出376000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26525.5元,无重点项目绩效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