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是市政府工作组成部门,主管我市农村财务、农民负担、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减负等工作。 2015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2015 年度收入总计246.29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211.29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拨款 15万元。本年支出总计 246.29万元,详见《 2015 年度市直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15 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6.29 万元,其中:基本196.29支出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详见《 2015 年度市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015 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3.5 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未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 1.5 万元,公务接待共 30 批 ,300 人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万元。 详见《 2015 年度市直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表》。
临湘市经管局:
你单位报送的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悉。根据《预算法》和财政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你部门及所属单位2014年结转和结余 110.57 万元。2015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1.29万元,支出 25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108.04万 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0 元)。
二、核定你部门及所属单位2014年结转和结余 110.57万 元。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万元,支出 1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0 元)。
三、决算草案调整说明。
经核查,你部门上报的2015年度财政决算报表数与你单位2015年的账表数一致。
四、决算审核意见。
经我科审核,决算意见为:
1、一般预算和政府性基金收入应相对应列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
2、结转和结余资金都必须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不得随意变更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3、建议你部门及所属单位进一步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单位年度决算收支基本平衡。
五、请你单位向所属各预算单位进行批复。批复时,不得随意进行单位之间的决算数据调整及预算科目、收支项目间的数据调整。
六、部门决算批复后,你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应按批复的年度结余数进行结转使用,并进一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决算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