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9-09-26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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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能

农业机械管理局职能职责:

贯彻执行农业机械化的法律、规章,负责农机行政执法和监督,对农业机械及其操作人进行安全管理,确保农业机械作业安全。研究提出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机械信息网络建设;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基层服务组织及服务规范;负责组织农业机械投入抗灾救灾工作。根据农业机械化产业政策,研究提出本市农业机械化产业发展建议,引导农田作业、植保、畜牧、渔业、农副产品加工、设施农业等农业机械化产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和应用水平。研究拟订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参与研究拟订有关农业机械化科技政策,组织重大农业机械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及操作人的维护监理;负责农机产品的日常监督;组织全市农业机械用油的储备、调运、供应工作。研究提出发展农机化事业的各项资金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农业机械化各类经济指标的统计工作。主管全市各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的业务工作。承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农机局交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隶属农业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人事股,有农机监理所,农机技术检测站,农机校,农机技术推广站。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二)临湘市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此决算公开单位只限本中心本级,不包括二级机构,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577.88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625万元,减少51.98%。主要原因2018年没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577.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77.88万元,占本年总收入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7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6.88万元,占本年总支出80.79%。项目支出111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9.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77.88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25万元,减少51.98%。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7.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623万元,减少51.87%。主要原因是农机购置补贴在乡财发放。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77.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万元,占2.39%。农林水支出539.77万元,占93.41%。住房保障支出24.3万元,占4.2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7.88万元,支出决算为577.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算与决算持平。

其中:

1、农林水支(类)社会保障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65万元,支出决算为40.65万元,占支出决算的25.7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农林水支(类)(款)其他能源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占支出决算的3.1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9.02万元,支出决算为64.02万元,占支出决算40.55%,完成年初预算的108.47%;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年初预算为42万元,支出决算为42万元,占支出决算26.6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9万元,支出决算为6.19万元,占支出决算3.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6.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0.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85.7%。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6.7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的14.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节约所致。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78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节约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78万元,占54.0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决算3.21万元,占45.92%。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3.21万元,支出决算为3.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10个、来宾350人次,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3.78万元,支出决算为3.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78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以及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8年度没有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项目。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66.77万元。比2017年增加5.38万元,增加8.05%,主要原因是增加的退休人员的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1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发展与改革部门以外的其他部门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购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农业机械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