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畜牧水产局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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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畜牧水产局是临湘市人民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管全市畜牧业、渔业。负责研究拟定全市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全市畜牧业和渔业发展政策建议,引导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和资源合理配置;负责全市种畜禽、水产种苗、牧草种子、兽药、兽医医疗器械、饲料药物添加剂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负责地方畜禽水产品种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负责畜产资源、草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及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渔业行政执法监督管理,保护渔业资源;负责渔船检验和渔船港安全监督管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负责全市兽医行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的控制与扑灭;组织畜牧业和渔业重大项目的申报、审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市畜牧水产局机关内设办公室、畜牧工作站、水产工作站、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中心、渔政管理站、畜禽水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生猪定点屠宰办等站所。畜牧水产局此预算说明只限局机关本级。畜牧水产局2017年现有人员127人,其中在职全额81人,退休46人。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8.01%。总支出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8.0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96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7.53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96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比上年减少7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8万元,比上年增加51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比上年减少98.68%。节能环保支出612.06万元,比上年增加47.84%。农林水支出2313.34万元,比上年增加8.72%。交通运输支出2.2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8.0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8.0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比上年减少7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8万元,比上年增加51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比上年减少98.68%。节能环保支出612.06万元,比上年增加47.84%。农林水支出2313.34万元,比上年增加8.72%。交通运输支出2.2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7.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7.53%。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7.53%。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252.12万元,比上年减少35.82%。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713.26万元,比上年增加36.4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965.38万元,比上年减少7.53%。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万元,比上年减少78.5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78万元,比上年增加515.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万元,比上年减少98.68%。节能环保支出612.06万元,比上年增加47.84%。农林水支出2313.34万元,比上年增加8.72%。交通运输支出2.2万元,上年无交通运输支出。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252.12万元,比上年减少35.8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69.91万元,比上年减少9.62%。商品和服务支出118.09万元,比上年减少12.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13万元,比上年减少56.84%。项目支出1713.26万元,比上年增加36.41%。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0万元,比上年减少90%。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13.26万元,比上年减少4.47%。其他资本性支出770万元,上年无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3.55万元,决算数为13.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3.5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3.55万元,公务接待343批次2253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22.79万元,临湘市畜牧水产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及取消公务用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畜牧水产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118.09万元。比2016年减少16.1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34.90万元,其中:货物34.9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30万元,其中:货物3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度无重点项目。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交通运输支出(类):是指用于交通运输和邮政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专用燃料费:反映用作业务工作设备的车、船设施等的油料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生产补贴:反映各种对个人发放的生产补贴支出,如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以及发放给残疾人的各种生产经营补贴等。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临湘市畜牧水产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