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团湾水库管理所主要职能是:
1.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
2.已建水利工程日常维护、水利工程机械设备运行管理。
3.负责防汛抗旱、农业灌溉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我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总支出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96.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 %。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96.5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农林水支出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96.53万元,比上年增加57.8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9.42万元,比上年增加55.21%。商品和服务支出9.55万元,比上年减少4.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56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万元,决算数为6.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2.83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3.25万元,公务接待70批次65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32万元,临湘市团湾水库管理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临湘市团湾水库管理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7.61万元,其中:工程17.6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15.5万元,其中:工程15.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本单位无重点项目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