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忠防水库主要职能是:
1.对水库和渠道进行管理和维护,为已建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提供管理保障。
2.负责灌区农业供水
3.协调处理周边有关矛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忠防水库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决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本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241.14万元,比上年增加84.49%。总支出240.92万元,比上年增加84.32%。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241.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 %。事业收入40万元,上年无事业收入。其他收入35.16万元,比上年增加402.29%。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240.92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240.92万元,比上年增加84.32%。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农林水支出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164.97万元,比上年增加33.36%。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按功能分类:农林水支出165.97万元,比上年增加34.17%。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164.97万元,比上年增加33.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5.44万元,比上年增加43.49%。商品和服务支出3.28万元,比上年减少65.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25万元,比上年增加25.89%。项目支出1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万元,决算数为3.2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51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8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77万元,公务接待60批次400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0700000000000003万元,临湘市忠防水库管理所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临湘市忠防水库管理所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部门决算报表没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统计数据。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计划采购总额1万元,其中:服务1万元;本年度政府采购实际采购总额0.6万元,其中:服务0.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共有车辆1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7年度无重点项目。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退休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和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其他补贴。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