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水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5-17 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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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水利局2017年预算说明

一、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负责保障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指导全市水利普法工作,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并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利科技和外事等工作,并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机构设置:水利局机关、防汛抗旱办、水政监察大队、水土保持局、水政水资源、水利工程管理站、水利工程质量管理站、农村安全饮水水资检测中心、设计院、抗旱服务队等十个机构,现有人数70人(全额拨款)。

二、预算单位构成

水利局预算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水利局本级。

三、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20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1.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671.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21.4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1.5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

备注:2017年预算包括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支出包括单位基本运行经费和项目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1.4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621.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专项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1.4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41.5万元,上升6.59%。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6.8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3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3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79万元,减少原因是遵守三公经费逐年减少原则厉行节约。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水务局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水利局2017项目支出申报表.xlsx

水利局2017部门整体支出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