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林业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9-20 10:57
浏览量:1 | | | |

2020年度

临湘市林业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财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林业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全市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作为市政府的市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石漠化防治工作。

(6).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的合法权益的责任。

(9).制定全市林业产业发展政策,合理调整林业产业发展布局,促使林业产业协调发展。

(10).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

(11).参与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2).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和外事工作,指导全市林业队伍的建设。

(13).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林业局(机关本级)单位内设机构包括:9个内设股室11个二级机构(不含林场、林科所、保护区),分别是:办公室、造林绿化股、行政审批股、森林资源管理股、野生动植物保护股、自然保护地管理股、政策法规和改革发展股、规划财务股、人事股、临湘市森林火灾防御事务中心、临湘市国有林和森林公园服务站、临湘市林业科技推广站、临湘市湿地保护中心、临湘市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临湘市森防检疫站、临湘市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临湘市林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临湘市临湘木材检查站、临湘市贺畈木材检查站、临湘市羊楼司木材检查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林业局(机关本级)单位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所属二级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部门决算报表分别单独公开),本决算报告不包括二级机关决算。

第二部分

临湘市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林业局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088.06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8.33万元,增长16.78%。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00.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00.3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29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9.07万元,占34.92%;项目支出4099.26万元,占65.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88.0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18.33万元,增长16.78%。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98.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416万元,增长29.01%,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6298.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50万元,占0.7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8.18万元,占3.62%;卫生健康(类)支出0.34万元,占0.01%;节能环保(类)支出316万元,占5.02%;农林水(类)支出5552.02万元,占88.15%;交通运输(类)支出30万元,占0.48%;住房保障(类)支出121.78万元,占1.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79.39万元,支出决算为6,29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8.78%。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6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转移支付资金的追加。

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    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白鱀豚保护区区划调整临湘段分摊资金。

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  停伐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  其他天然林保护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23.4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森林资源培育(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8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森林资源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8.6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33.6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动植物保护(项)

年初预算为93.8万元,支出决算为68.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调整。

1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1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 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8.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1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2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99.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6.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3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432.8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6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1.89万元,支出决算为61.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3万元,减少1.3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9.89万元,支出决算为39.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万元,占35.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89万元,占64.4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2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9.89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9.89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林业局(机关本级)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731个、接待人次41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8.83万元。增长135.22%,主要原因是:根据差旅费管理办法调整差旅费报销标准,导致差旅费较往年增长,同时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的增加,导致日常工作量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14万元,用于召开林业工作会议,人数约200人,内容为上年度林业工作总结、荣誉表彰、下年度工作安排;开支培训费8万元,用于开展林业执法培训以及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林业业务知识、技能等培训,同时组织涉林人员开展技能培训及提升及其他涉林培训,人数约900人次,内容为林业行政执法培训及林业业务知识、技能培训。;本年度没有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6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在进行项目申报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确了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调研项目情况、实施项目评价、审核评价报告等程序,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资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以及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支出效益。

本年度本级预算重点项目投入为:松材线虫病防治经费项目支出48万元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0年度本级投入的项目资金中,项目的产出指标基本上能够达到申报目标,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单位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均为优秀。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临湘市林业局(机关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