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农业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临湘市农业局是临湘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承担全市农业技术推广、农业行政执法与管理、农业发展规划与监管工作、指导乡镇农技站和乡镇企业办的业务开展等职能职责。
2、机构设置
下设粮油站、经作站、植保植检站、土肥农环站、科教站、乡企办(产业化办)、法规股(农业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股,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企管计生站,下属单位有示范茶场、园艺场、农科所、农业服务公司。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临湘市农业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6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5.1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0万元,其他收入414.2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4.7万元,主要是专项项目支出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469.3万元,其中,农林水支出1421.7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4.7万元,主要是专项项目支出整合减少;住房保障支出47.6万元,与去年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55.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35.1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0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农产品质量安全和植物保护检疫2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质量抽样检车和病虫害绿色防控。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万元,与2016年预算持平。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6.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4.7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6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1.6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