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本级)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研究拟定全市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及乡镇农业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研究拟定农业的产业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制和产品品质的改善;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
(三)研究提出深化农业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所属农场和乡镇企业的体制改革;指导农业社会服务化体系建设;指导、监督耕地保养、保护与改造,负责新造农田质量验收;参与基本农田占用审批。
(四)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政策措施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组织协调农资市场体系建设;参与研究菜篮子工程规划、政策;抓好农业信息体系建设,做好农业信息的收集、传递。
(五)组织开展农业区划、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业用地、宜农荒滩、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业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负责保护水生野生植物工作;对农业环境实施具体监督管理。
(六)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和乡镇技术服务体系建设。
(七)拟订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农产品质量检测、监督及认证管理;组织协调种子、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等执法监督管理;组织国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
(八)开展植物检疫工作,组织病虫预测预报和防治,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九)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和全市农业各产业资金投入,指导局属单位工作;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局属系统干部职工人事、劳动和社保、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协助配合有关社会团体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农村自然灾害情况调查和生产救灾工作。
(十)拟订对乡镇企业的资金扶持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政府扶持乡镇企业发展的资金。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乡镇企业的产品质量和产品标准化工作,参与村镇建设规划中工业小区建设的有关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种植技术推广站、植保植检站、土肥肥料站、科技情报站、乡村产业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农田基本建设管理中心,内设股室有办公室、计财股、政工人事股、发展规划股、行政审批与法规股。
下属单位:农业科学研究所、茶叶科学研究所、园艺工作站、种子技术推广中心、白沙洲畜牧良种技术推广站、种猪种鸡技术推广站、中山湖水产工作站、新建水产工作站、横河堤水产工作站、农业服务公司、农村经营管理中心、生态能源服务中心、农业机械技术推广中心、畜牧水产技术推广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不包含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0,982.7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204万元,减少5.43%。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703.7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207.69万元,占97.2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96.09万元,占2.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6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19.07万元,占16.54%;项目支出9681.64万元,占83.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486.68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91万元,减少5.5%。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项目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1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22%。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576万元,减少41.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能调整、项目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81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1.35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14万元,占1.9%;节能环保(类)支出1000万元,占9.25%;农林水(类)支出9439.37万元,占87.29%;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4万元,占0.22%;住房保障(类)支出76.99万元,占0.71%;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17万元,占0.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831.85万元,支出决算为10,81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务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35万元,支出决算为5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3.98万元,支出决算为15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51.16万元,支出决算为5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4、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281.05万元,支出决算为1281.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268万元,支出决算为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
年初预算为1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
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防灾救灾(项)
年初预算为2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10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合作经济(项)
年初预算为1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
年初预算为4221.7万元,支出决算为42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
年初预算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483.93万元,支出决算为48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9.68万元,支出决算为799.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
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食品流通安全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76.99万元,支出决算为76.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3、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粮油事务(款)其他粮油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99.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1.1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7.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3.57万元,支出决算为35.11万元,完成预算的80.58%,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2.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94.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10.44万元,减少5.84%,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1.42万元,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完成预算的7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减少7.76万元,减少24.7%,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1.44万元,占32.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66万元,占67.39%。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11.44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3.66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3.66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98个、接待人次20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290.77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1.64%。比上年增加3178.13%,本年支出290.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51%。比上年增加3178.13%,基本支出120.05万元,比上年增加1253.44%,项目支出170.72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9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94万元,用于召开农业农村工作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部署和总结;开支培训费5.17万元,用于开展农业农村业务培训,人数280人,内容为农业系统农技业务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临湘市农业农村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0.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3.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7.4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09.5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临湘市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用于农业项目检查、督查等活动。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绩效管理工作要求,我单位在编制预算时同步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在进行项目申报时同步申报绩效目标,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明确了开支范围和内容,确定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绩效指标和评价标准,为绩效控制、绩效分析、绩效评价打下好的基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调研项目情况、实施项目评价、审核评价报告等程序,加强了绩效评价管理与资金监管、监督检查工作的相互融合,绩效评价在预算分配、预算执行、结果应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不断完善。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合格。涉及的项目类别有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病虫害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防灾救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农业生产发展、农村合作经济、农产品加工与促销、农村社会事业、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农田建设、食品安全流通安全补贴等。
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以及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资金的具体使用情况,对资金投入、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实施产生的效益有了总体把握,进一步提高资金的支出效益。所有专项资金均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制度严格使用,专款专用,取得了预期效果。根据项目申报的绩效目标,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本部门2020年度对改厕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
2020年改厕资金2594.7万元,其中本级财政资金2389.97万元,省级奖补资金204.73万元。资金均于春节前支付到位。实际完成改厕19004户,其中新(改)建厕所3000个,整改问题厕所16004个。专项资金使用规范、达到预期绩效目标,自评得分99分,自评等级优。
2、组织开展2020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自评。
2020年度收入5122.34万元,支出4296.54万元,结转825.8万元。通过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市的农业生产稳量提质增效明显,农业发展基础不断夯实,农业农村环境明显改善,农业产业发展得到大力推进,农村改革持续深入,农村大局稳定。整体自评得分96分,自评等级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是指用于节能环保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是指用于粮油物资储备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