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应急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2-09-2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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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度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是临湘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临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牌子。主要职能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组织拟订相关政策、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临湘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推进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地方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全市消防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地方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岳阳市下达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工业园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市属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和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商务粮食局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组织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相关流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省、岳阳市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命令。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市应急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应急指挥中心(地质灾害救援股)、灾害防治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工贸行业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安全生产综合协调股、风险监测与综合减灾股(调查评估和统计股)、行政审批和政策法规股、规划财务股、救灾和物资保障股、政工室。下属机构包括:临湘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临湘市地震办、临湘市应急救援信息中心、临湘市安全生产和应急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其中4个二级机构,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地震办、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安全生产和应急服务中心,财务由本局机关统一核算。

  第二部分  临湘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格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780.33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518.58万元,增长了22.93%,主要原因是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和其他收入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1159.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25.59万元,占97.09%;其他收入33.79万元,占2.9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780.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39万元,占22.64%;项目支出2150.94万元,占77.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6.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84.79万元,增长21.43%,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6.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4.79万元,增长21.43%,主要是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6.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4.99万元,占6.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1.60万元,占2.24%;农林水支出24.81万元,占0.9%,住房保障(类)支出32.81万元,占1.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2452.33万元,占8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51.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4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2.6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0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基本工资按照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三级干部会突出贡献奖,因本年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支出高于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6万元,支出决算为4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92万元,支出决算为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病故及遗属补助,因本年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支出高于预算。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地质灾害建设支出,因本年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支出高于预算。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81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防汛抢险突击队防汛经费,因本年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支出高于预算。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4.2万元,支出决算为3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调出。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86.79万元,支出决算为379.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年初预算119万元,支出决算为10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年初预算264.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3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经费开支。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669.2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款、综合应急指挥平台建设款、办公楼附属设施建设款、市长安全奖、乡镇应急能力建设奖补等专项支出,因本年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支出高于预算。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监测(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地震办工作开支,因本年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支出高于预算。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倒损房屋恢复重建及修缮专项支出,因本年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支出高于预算。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570.4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风险普查技术服务费、地质灾害救灾、基层备灾能力物资采购专项支出,因本年追加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实际支出高于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9.3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公用经费113.2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0%,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预算的79.05%,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与上年一致;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完成预算的79.0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3.08万元,减少20.9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6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6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86个、来宾840人次,主要是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有公函的来访人员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71.11万元,降低60.17%。主要原因是统计口径错误,2020年将部分项目支出统计到机关运行经费,导致上下年对比差异率过高。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3.33万元,召开安委会全体成员会、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自然灾害防治工作、防汛抗旱调度会等,人数403人,内容为年度工作讲评布置、防汛抗旱救灾调度、会商等;开支培训费5.65万元,召开三级灾情信息员业务培训、应急管理业务培训、行政执法业务培训班、企业三项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等,人数530人。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83.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55.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32.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7.9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0.8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22.0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81.28%,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8.72%。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评价等级为:优。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二)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业年金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取暖费:反映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支付的未实行职工住房采暖补贴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附件1:部门决算表

  附件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1、临湘市应急局2021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

附件2、财政支出整体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