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2、单位机构设置
安监局设7个职能股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股、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股、行业安全监督管理股)和监察执法大队、应急救援信息中心、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中心三个二级机构。全额编制工作人员34人,退休4人,自筹编制工作人员1人,共3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安监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安监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6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9.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15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21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补贴调标。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6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69.71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21万元,主要是工资、津补贴调标。
备注:2018年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和所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以及对市县转移支付的情况。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事业单位经营服务等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厅机关及厅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厅归口管理、面向全省分配的×××、×××、×××等专项经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9.71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286.4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83.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打非治违”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等方面;安监工作经费支出143.26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非法、违法案件调查、办理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等 1 家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5.6 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 10.2 万元,上升 66.2 %。
备注:机关运行经费指本部门的运行经费,公开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情况。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2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5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0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1 万元,主要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00万元。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1480000元,其中:“打非治违”等安监工作经费1480000元。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比2017年增加100000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