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8-09-13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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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能

临湘市文联是市委领导下的文学艺术界群众团体,是市委、市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全市各文艺家协会和乡镇(街道)、产业(行业)文联的联合组织。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工作方针和文艺政策,开展对市级文学艺术家协会、乡镇(街道)文联、产业(行业)文联的联络、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听取并向有关方面反映文艺界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二)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文艺工作中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组织、 指导、鼓励并推动文艺工作者加强文艺理论学习和专业技术钻研,不断提高创作水平,为促进我市

五个文明建设服务。

(三)负责主办市本级文艺刊物,积极反映我市文化建设的各种成果。组织开展文学艺术评审,协助有关部门对有关文化作品和文化出版物进行审查。负责指导各文艺家协会和乡镇(街道)、产业(行业)文联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向上的文艺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四)组织召开全市文学艺术界代表大会、市文联委员会和主席团会议,组织召开全市文联系统的工作和学术研讨等会议。组织团体会员开展文艺创作、文艺评论、学术交流、人才培训和调查研究工作,主办或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文艺活动和文艺评奖。组织开展或承办上级文联或文艺组织委托或批准的各种文艺创作及文艺竞赛活动。

(五)负责加强与文艺界和社会各界的沟通及联系。坚持尊重艺术规律,尊重文化人才,发扬艺术民主,加强艺术实践,依法保护文艺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努力为文艺工作者排忧解难,切实为他们创造宽松的文艺环境。

(六)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节庆活动,组织开展有重大影响、有文联特色的重大文艺活动,努力扩大对外文化传播和文化交流,不断提高临湘的知名度。协助有关部门和协会组织发展文化产业,多方筹集文艺创作专项资金,不断壮大文艺事业的经济实力和物质基础。

(七)负贵对市属协会和乡镇(街道)、行业(产业)文艺界社团进行业务指导,维护文艺社团和文艺家知识产权等正当权益。并接受委托对全市性文艺社团进行资格审查与日常管

理。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决算只包括本级决算,临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下设临湘市文艺服务中心(财务未独立)。

三、部门收支概况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总收入56.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5.02%。总支出56.38万元,比上年增加105.02%。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收入5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万元,比上年增加92 %。其他收入3.58万元,上年无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支出56.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97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1万元,比上年减少33.05%。

四、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收入52.8万元,比上年增加9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17年度财政拨款总支出52.8万元,比上年增加92%。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按功能分类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9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1万元,比上年减少33.05%。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概况

(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万元,比上年增加9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8万元,比上年增加92%。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8万元,比上年增加92%。用于基本支出的收入51.8万元,比上年增加88.36%。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1万元,上年无用于项目支出的收入。

(三)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2.8万元,比上年增加92%。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39万元,上年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8.41万元,比上年减少33.05%。按经济分类:基本支出51.8万元,比上年增加88.36%。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31万元,比上年增加648.82%。商品和服务支出23.65万元,比上年减少1.9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5万元,上年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1万元,上年无项目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万元,上年无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万元,决算数为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4万元,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1.4万元,公务接待28批次224人次。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比2016年减少0.02万元,临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七、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

2017年临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23.65万元。比2016年减少0.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年末无单价10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四)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本年度无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

(五)政府性基金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相关的名称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临湘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