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花鼓戏传承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5-17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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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湘市花鼓戏传承研究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临湘市花鼓戏传承保护工作。

2、单位机构设置:公益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机构是文旅广新局二级机构,临湘市花鼓戏传承研究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花鼓戏传承研究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6.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5.9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总收入较去年减少193.04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减少。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23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39.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5.95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总支出较去年减少193.04 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6.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6.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2.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31.88万元,上升52.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0.87万元,主要是控制了公务用车使用。

3、政府采购情况

无政府采购情况。

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 花鼓戏传承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表.xls

花鼓戏剧团2017项目支出申报表.xlsx花鼓戏剧团2017部门整体支出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