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公安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政府门户网站   日期: 2024-09-2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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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度临湘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临湘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公安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工作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根据有关机构改革和机构调整的规定要求,2023年临湘市公安局共有二级机构40个。其中,综合管理机构6个(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行政审批股,党建办),执法勤务机构14个(国保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反恐怖大队、危爆大队、经侦大队、人境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城管旅游执法大队、交警大队、森警大队),监所管理机构4个(看守所、拘留所、执法办案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派出所机构15个(长安所、五里牌所、羊楼司所、桃林所、詹桥所、江南所、云湖所、聂市所、坦渡所、儒溪所、黄盖所、忠防所、桃矿所、长塘所、白羊田所),其他机构1个(羊楼司警务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临湘市公安局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临湘市公安局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11089.1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28万元,减少0.51%,主要是因为非税收入的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108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3.55万元,占95.3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15.61万元,占4.6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108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8.52万元,占50.22%;项目支出5520.64万元,占49.7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573.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2.89万元,减少5.14%,主要是因为基本建设投入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73.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3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5.79万元,减少2.63%,主要是因为基本建设投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573.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9759.21万元,占92.3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7.86万元,占4.05% ;卫生健康支出154.59万元,占1.46;住房保障支出231.89万元,占2.1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240.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573.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31%,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525.62万元,支出决算为6458.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8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对功能科目进行了调整。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5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一村一辅警经费以及禁毒经费等。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1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系省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户籍部门执法办案。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1.8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用于信息化建设和办案支出。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增加,用于信息化建设和办案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309.1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

  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

  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数为19.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9.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数为0,支出决算为99.1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内支付了4名退休民警的死亡抚恤。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31.89万元,支出决算23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4.59万元,支出决算15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52.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52.1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200.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58万元,完成预算的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9.7万元,减少6.1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9.5万元,支出决算为26.58万元,完成预算的9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08万元,减少0.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6.58万元,占17.8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2万元,占82.11%。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6.58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0个、来宾1900人次,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2万元,主要是车辆油料、修理、车辆保险及过路过桥费支出,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0.7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5.91万元,增长18.31%。主要原因是根据决算要求,对相关科目进行调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5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公安工作、大要案件会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宾旅馆治安管理工作等公安业务会议的布置、小型座谈会等内容会议,人数500余人次;开支培训费5万元,用于开展公安各项业务周培训,人数800人,内容为各类培训业务。未开展节庆、晚会、论坛、赛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8.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4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机要通信和应急保障之外公务用途的车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23年我局严格落实绩效工作重心,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金额11089.15万元,所有的绩效项目均按要求建立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日常监督的管理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从评价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较好。自评得分93.6分,评价等级为“优”。(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2)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临湘市公安局2023年度财政收入总计1108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73.55万元,其他收入515.61万元。支出总计1108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8.52万元,项目支出5520.64万元。通过开展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促进了部门强化绩效理念,通过目标管理和过程控制,提高部门支出的整体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主要做到:一是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交出政治答卷;二是严打各类违法犯罪,交出平安答卷;三是始终坚持政治建警,交出忠诚答卷。

  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预算完成率有待提高。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方面还不够完善,有待加强沟通和改进的地方。

  (二)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健全。对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视不够,对于预算绩效管理的计划性不足,我局配套的工作机制还不成熟,相应的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还在制定中。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绩效管理的参与性不足。

  在下阶段,我们将做到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福利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临湘市公安局.xls

2023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2023年度临湘市公安局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