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临湘市公安局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20-09-30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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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临湘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临湘市公安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工作职责是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防范打击恐怖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管理交通、消防危险物品;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国籍、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集会、游行和示威活动;监督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公安局2019年内设机构共有35个。其中,综合管理机构4个(指挥中心、政工室、警务督察大队、警务保障室),执法勤务机构12个(国保大队、法制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危爆大队、经侦大队、人境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网安大队、综合管理执法大队、城管旅游执法大队),监所管理机构4个(看守所、拘留所、执法办案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派出所机构14个(长安派出所、五里牌派出所、羊楼司派出所、桃林派出所、詹桥派出所、江南派出所、聂市派出所、坦渡派出所、儒溪派出所、黄盖派出所、忠防派出所、桃矿派出所、长塘派出所、白羊田派出所),其他机构1个(羊楼司警务站),另有1个二级机构临湘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公安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含35个内设机构)。2019年部门决算单位不包括二级机构交警大队,所以交警大队决算单独公开。

第二部分  临湘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公安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8,900.58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18.74万元,增长8.78%。主要原因是:为了全面提升社会治安管控能力,根据省、市有关精神,我市161个建制村各配备了一名驻村警务辅助人员,按人均5万元的标准解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90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181.24万元,占91.92%。其他收入719.34万元,占8.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77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21.83万元,占65.2%。项目支出3053.6万元,占3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181.2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46.83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驻村辅警人员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56.0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8%。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1.67万元,增长4.16%,主要原因是驻村辅警人员经费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8056.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类)支出6608.98万元,占82.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0.07万元,占15.89%;城乡社区(类)支出5万元,占0.06%;住房保障(类)支出162.03万元,占2.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519.88万元,支出决算为8,05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164.4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村一辅警人员经费的增加。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3788.38万元,支出决算为256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科目到其它公安支出项目。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62.03万元,支出决算为162.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为405.07万,支出决算为4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数与年年初预算数一致。

公安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公安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3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公安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48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7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1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中功能科目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02.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3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5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371.3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4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7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71万元,完成预算的81.2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265.71万元,完成预算的7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上年相比减少6万元,减少1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决算115.71万元,占38.4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150万元,占49.88%。公务接待费决算35万元,占11.6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65.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115.71万元,主要是更新公务用车9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及车辆年检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7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56个、来宾24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绩效工作重心,所有的绩效项目均按要求建立了工作计划、实施方案,日常监督的管理机制,较好的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1、协辅警经费。经临湘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公开了招聘266名协辅警,大大缓解了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切实加强了社会治安管控,维护了全市治安大局稳定。

2、禁毒及重症病人收治经费。当前我市禁毒工作任务相当艰巨,禁毒宣传、教育等经费确保了禁毒工作的顺利开展,有效降低了我市涉毒违法犯罪的发案率、提高了涉毒违法犯罪的破案率。同时,特殊人员的收治,消除了全市社会安全隐患。

3、看守所在押人员给养体检经费。临湘市看守所现日均羁押数为300人左右,拨付的给养体检费用,基本满足了被监管人员的生活和医疗需求,依法保障了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4、市委市政府保安经费。在市委市政府安全保卫工作方面,安排专业保安人员、专门巡逻车辆,确保了临湘市政治大局稳定、重点单位安全和谐。

5、平安城市系统维护经费。平安城市系统运行以来,逐渐在公共安全、治安、交通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改善我市治安状况,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和已发案件的侦破提供实时和历史信息。

6、扫黑除恶专项经费。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黑恶热力违法犯罪特别是农村涉黑涉恶问题得到根本遏制,涉黑涉恶治安乱点得到全面整治,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7、公安业务经费。公安业务经费的返回,弥补了我局公用经费不足,民警执法办案条件得到改善,民警执法水平明显提高。

通过自查,2019年,临湘市公安局严格按财务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合理使用专项资金。做到了资金全部用于项目;未发现有虚列或套取专项资金;截留挤占、挪作他用及私设“小金库”问题;项目资金的使用为我局打击违法犯罪,确保一方平安提供了经济保障。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公安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1.3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09.98万元。减少62.16%,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减压基本支出预算,提高项目支出预算。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临湘市公安局开支会议费15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大要案件会审等其他公安业务会议,人数约800余人次,主要包含传达全市公安工作、大要案件会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宾旅馆治安管理工作等公安业务会议的布置、小型座谈会等内容;开支培训费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安各项业务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为每周二,总人数900余人次。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临湘市公安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3.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临湘市公安局共有车辆9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台、机要通信用车0台、应急保障用车0台、一般公务用车8台,用于公务出行、一般执法执勤用车89辆,用于执法执勤、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公共安全支出(类):是指用于内卫、消防等武装警察部队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手续费:反映单位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租赁费:反映租赁办公用房、宿舍、专用通讯网以及其他设备等方面的费用。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专用材料费:反映单位购买日常专用材料的支出。具体包括药品及医疗耗材,农用材料,兽医用品,实验室用品,专用服装,消耗性体育用品,专用工具和仪器,艺术部门专用材料和用品,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发射机的电力、材料等方面的支出。

被装购置费:反映法院、检察院、政府各部门以及军队(含武警)的被装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等其他人员的生活补助。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第五部分附件

2019年临湘市公安局部门决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