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临湘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全市拟订和执行本市财政、税收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改革方案;参与拟订各项县域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政政策实施本市财政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规范性文件;编制本市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编报财政总决算,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根据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管理本市各项财政收入;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负责政府采购监督和投资评审、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全市财政公共支出管理;负责统一管理政府性债务;负责全市财政支农扶贫资金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单位机构设置
本单位内设办公室、财监局、采购办、财务中心、非税局、国资局、工资统发中心、国库局、经建股、教科文、金融债务股、绩效评价股、纪检室、会管股、农业股、税政法规股、社保股、投资评审、外经股、乡财局、信息股、行政政法股、预算股、政工股、综合改革办、综合计划股等26个股室,另有2个二级机构分别为农业综合开发办和矿产资源征收管理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财政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财政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14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26.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37.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
(二)支出预算
2017年年初预算数142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39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5万元,公共安全0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37.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及工资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26.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7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用于人员经费886.1万元、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5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5.4万元。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452万元(其中业务监督与管理经费122万元、乡镇财政建设经费90万元、乡镇财政管理经费165万元、非税收入票据工本费60万元、支农政策培训经费15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等。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2.8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14.5万元,下降21.5%。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减少11.1万元,主要是因公车改革。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