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我单位是政府组成部门,负责处理全市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两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落实领导同志的批示件,交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处理落实;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大信访问题、群众越级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项;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意见、建议和问题,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提供服务。
2、单位机构设置
根据上级要求和改革需要,信访局应设置办公室、接访室、办信室、群工室、督查室、复查室和网信办等7个业务科室,但因人员配置不足,目前我局仅有办公室、接访室、办信室3个科室,其他科室主任均由党组成员兼任。
二、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单位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98.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0.22 万元,主要是单位维修费用没列支。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198.9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98.9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0.22 万元,主要是本年度没列单位维修费用。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8.9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96.3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02.6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信访事务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198.18 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 20.22 万元,下降 9.23 %。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1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6年增加0.4万元,主要是信访群体事件增多。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本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