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17-05-17 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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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数说明

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岳阳市统计工作的方针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岳阳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粮食监测、畜禽监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社情民意、农村住户、城镇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

统计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但财务核算仅有一个核算单位。5个职能股室财务均为独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统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其他收入。

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51.2万元,其他收入2.6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8.7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所致。

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3.8万元。较去年减少38.77万元。主要是粮食监测、畜禽监测、劳动力抽样调查等经费不足须从其他部门筹集,增加其他收入年内列出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1.2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74.3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276.9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多项业务费等。其中农业普查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第三次农业普查的录入、改错、质量抽查、办公差旅、会议培训、聘请人员的误工补助等;联网直报补助39.9万元,用于网报企业的网络入户开支;1%人口抽样调查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4万多人的人口抽样调查;劳动力抽样调查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130户全年劳动力状况调查;农调样本轮换18万元,主要用于全市13个调查点,130户农村住户常年调查;粮食监测、畜禽监测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130户粮食监测点的粮食生产等调查支出及130户养殖大户的畜禽生产等调查工作;其他为年鉴印刷、城调、投入产出调查、民意调查、统计培训等支出54万元,主要用于对应各项调查、培训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机关运行经费为284.7万元较2016年的286.66万元减少1.96万元,下降0.7%。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5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经费5.52万元。较2016年下降28.6%,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为0所致,公务接待经费与去年基本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统计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为35万元,其中农业普查预算为25万元,联网直报为1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2017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xls

统计局整体支出申报表.xlsx

统计局项目支出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