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临湘市统计局部门决算
来源:财政局   日期: 2020-09-30 10:55
浏览量:1 | | | |

 目 录

第一部分临湘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岳阳市统计工作的方针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岳阳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粮食监测、畜禽监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社情民意、农村住户、城镇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统计局内设办公室、行政审批和法规股、业务一室、业务二室、业务三室5个股室和临湘市农村经济调查队、临湘市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临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临湘市统计信息中心、临湘市普查中心(加挂临湘市小康监测中心牌子)5个事业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统计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下级决算机构)。

第二部分 临湘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统计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555.02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48万元,减少7.97%。主要原因是:“四上”企业奖励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部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55.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55.0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31.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02万元,占79.4%;项目支出109.46万元,占2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55.02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8万元,减少7.97%。主要原因是:“四上”企业奖励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部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1.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2万元,减少11.88%,主要原因是:“四上”企业奖励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到相关部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31.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92.73万元,占92.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68万元,占5.21%;住房保障(类)支出11.07万元,占2.0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9.45万元,支出决算为53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7.7万元,支出决算为18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整。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年初预算为43万元,支出决算为4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连续性。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5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7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普查工作连续性。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统计抽样调查(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追加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计信息事务(款)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0.5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追加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68万元,支出决算为2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0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2.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3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5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29.6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4.4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的85.5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16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的85.58%, 与上年相比减少0.1万元,减少2.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6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6个、来宾710人次,主要是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专项统计业务”“专项普查活动”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86%。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

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良好。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临湘市统计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6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91.56万元。增长503.05%,主要原因是口径调整。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8.94万元,用于召开统计工作、经济形势分析(月调度、季调度会议)、GDP核算、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劳动力调查、住户调查、劳动工资、建筑房地产企业、商贸服务业、规模工业等会议,人数1920人,内容为传达全市统计工作、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小型座谈会、经普动员会及各专业的年报会。开支培训费7.18万元,用于开展全国第四次经济普查、住户调查、劳动工资、劳动力抽样调查等培训,人数1210人,内容为统计业务培训。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临湘市统计局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政

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

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是指用于文化、文物、体育、

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类):是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是指用于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是指用于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是指用于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其他支出(类):是指用于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如婴幼儿补贴、职工探亲旅费、退职人员及随行家属路费、符合条件的退役回乡义务兵一次性建房补助、符合安置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一次性经济补助费、对农户的生产经营补贴、保障性住房租

2019年度统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