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岳阳市统计工作的方针策和统计法律法规,研究统计制度和统计方法的改革,完成国家、省、岳阳市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及统计调查计划,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执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全市及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市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市及乡镇(街道办事处)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市情市力普查计划与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搜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社情民意调查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粮食监测、畜禽监测、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社情民意、农村住户、城镇住户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
(七)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八)依法审批或者备案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调查项目和市直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九)协助乡镇(街道办事处)管理乡镇(街道办事处)统计站工作,指导全市统计专业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称评聘和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指导全市统计科研、统计教育、统计宣传工作。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统计局内设5个职能股室,但财务核算仅有一个核算单位。5个职能股室财务均为独立。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492.57万元,支出总计492.57万元。与2015年416.58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5.99万元,增长18.24%。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2.5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6.35万元,占88.6%。其他收入56.22万元,占11.4%。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2.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3万元,占69.43%;项目支出150.54万元,占30.57%。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436.3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0.79万元,增长13.17%。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6.35万元,占本年度支出总计的88.5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0.79万元,增长13.17%。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6.35万元,全部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中统计信息事物426.35万元,占97.7%;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万元,占2.3%。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5.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5.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网报单位数增加,网报企业补助支出增加及文明城市的复查验收,综治民调等追加拨款10万元,各项统计抽样调查,如农村住户抽样调查,基层统计补助通过省统计局(省级财政)下拨补助经费13.54万元,由于人员死亡,退休等减少拨款2.29万元,以上支出均为统计信息事务支出。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十三个月奖励工资)、其他工资福利、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3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支出预算为9.6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73万元,完成预算的79.77%,其中公务接待支出5.52万元,完成预算的97.18%。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决算数为2.21万元,完成预算的55.25%。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96万元,下降20.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44.75%。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10月起公务用车单位小车(公车改革)停运所致;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6万元,下降2.8%,公务接待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21万元,占2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52万元,占71.4%。具体情况为: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2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公务用车运行费2.21万元。主要用于统计检查,各项统计调查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支出5.52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业务检查、指导工作以及农业普查、各项抽样调查基层人员报送报表、开会、协调工作等,共接待35批次1200人。
(八)无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统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2015年增加1.98万元,增长1.4%,主要用于各项统计调查等业务的日常公用支出。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统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3.56万元。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有其他通用设备13万元,公务用车已于2016年10月上交财政。无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4、2016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各项要求,我局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30万元以上项目2个,共涉及预算139.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局对2个30万元以上项目进行绩效自评,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置较为简单,效益考核指标困难较大。
四、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