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单位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岳阳市审计针政策,参与制订本市审计、财经方面的政策,制订审计业务工作规划,并监督执行。
(二)向市政府报告和向市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订和完善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进行下列审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市属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收支;市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接收的国外援助项目、贷款项目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和专用资金的使用情况;市政府及直各部门的基本建设项目概预算执行和决算;地方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进行的审计事项。
(四)向市政府提交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五)开展行业审计、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并向上级审计机关、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六)受市委、市政府委托,依法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受市编办(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委托,依法对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组织实施对全市内部审计的指导与监督,监督社会审计组织的审计业务质量,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以及对上级审计机关授权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审计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临湘市审计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40.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26.2万元,主要是经费拨款增加126.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数44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40.8万元。支出较去年较去年增加126.2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4.2万元、一般商品服务支出增加7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减少1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0.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08.8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3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同级审计经费、政府重点工程审计经费等。其中:同级审计经费支出40万元、政府重点工程审计经费50万元、内审工作经费3万元、审计公告费2万元、经济责任审计费5万元、市级领导工作经费3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29万元,主要用于相关审计业务支出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7.5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73.8万元。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0.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2016年减少5万元,减少的原因是2017年取消公务用车。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临湘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