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1-09-20 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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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临湘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审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全市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市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承担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审计工作方针、原则,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等规范性文件草案,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1.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县市区人民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4.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5.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6.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7.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审计署和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十二)组织审计我市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市属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三)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审计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业培训。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临湘市审计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加挂人事股牌子)、法规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行政事业审计股、农林水审计股、经贸审计股、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股、审计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审计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局机关本级。

第二部分

临湘市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审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25.5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73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综合绩效考评奖励和综治先进奖励等收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1.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3.13万元,占97.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8.12万元,占2.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5.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58万元,占99.59%;项目支出3万元,占0.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7.46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7.88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综合绩效考评奖励和综治先进奖励等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7.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2万元,增长13.15%,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综合绩效考评奖励和综治先进奖励等收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7.4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0.58万元,占90.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52万元,占6.29%;住房保障(类)支出22.36万元,占3.1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3.57万元,支出决算为707.46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551.4万元,支出决算为60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抚恤金、综合绩效考评奖励和综治先进奖励等收支。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湖南省审计厅拨专项审计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超收成本未列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9.81万元,支出决算为2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金未列入年初预算。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2.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4.4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1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95.0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1.8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赠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80%,其中:

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与决算;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1.04万元,减少20.69%,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支出比上年有所压减。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万元,其中: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临湘市审计局2020年共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0个、接待人次28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临湘市审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5.0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24万元。减少7.8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万元,用于召开全市审计工作相关会议,会议人数230人次,内容为全市审计工作相关会议;开支培训费5万元,用于开展审计署和湖南省审计系统审计业务骨干培训,人数4 人次,主要内容为审计署和湖南省审计系统审计业务骨干培训。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临湘市审计局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整体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本年支出合计704.46万元,其中项目支出3万元,占本年总支出0.43%。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20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本单位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合格。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单位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有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审计局2020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