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部门支出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5、部门支出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6、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7、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8、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9、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0、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1、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2、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15、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1、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3、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4、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2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经费拨款预算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27、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8、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
29、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3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31、政府采购预算表
32、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附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全市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
2、制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地方、行业、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
3、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戒毒场所的管理工作。
4、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管理全市的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5、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管理市公证处。
6、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市法律援助中心。
7、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8、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9、指导人民调解员协会的工作。
10、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指导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
11、主管全市司法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指导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资质管理、质量管理和司法鉴定人专业教育培训工作。
12、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和党群工作,协助县(市)区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
13、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司法局内设办公室、规范性文件管理股、政府合同管理股、行政复议应诉股、行政计财股、法治宣传股、基层司法股、行政审批股、法律服务管理股和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病残吸毒人员收支中心四个事业单位,下设14个司法所长安司法所、五里司法所、云湖司法所、羊楼司司法所、聂市司法所、江南司法所、黄盖司法所、坦渡司法所、白羊田司法所、桃林司法所、桃矿司法所、忠防司法所、詹桥司法所、长塘司法所,行业管理两个律师事务所和两个法律服务所,并在全市组建人民调解组织456个。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湘市司法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1年本部门收入预算92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13.8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纳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16万元。因为本单位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安排的支出,所以公开的附件21、22、23、24表均为空。
收入较去年增加10.8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总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1年本部门支出预算929.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0万元,公共安全798.63万元,教育0万元,科学技术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0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0.83万元,增长1.18%,主要是人员增加,总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913.82万元,比2020年增加10.83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797.96万元,占87.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5.16万元,占8.22%;住房保障支出40.7万元,占4.46%。
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 年预算数为74.7 万元,比 2020 年增加0.54 万元,增长0.73%。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 年预算数为0.46 万元,比 2020 年增加0.01 万元,增长2.22%。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2021 年预算数为40.7万元,比 2020 年增加0.4万元,增长0.99%。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711.96万元,比2020年增加11.86万元,增长1.69%,主要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21 年预算数为28万元,基层司法业务经费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6.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21 年预算数为45万元,社区矫正经费与2020年预算数持平。
7.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2021 年预算数为13万元,比 2020 年减少2 万元,降低13.3%。主要是法制建设经费压减。
(一)基本支出:2021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数827.82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646.46万元,人员经费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附加性支出及抚恤金等;公用经费181.36万元,公用经费用于办公费、日常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因公出国(境)费、差旅费、日常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税金及附加费用、业务委托费、专用材料费、手续费、咨询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8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基层司法业务支出2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等购买服务方面;社区矫正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监督管理社区矫正人员等方面,法制建设支出13万元,主要用于法治宣传、建设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度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81.36万元,比2020年增加1.32万元,增长0.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本部门 “三公”经费预算数14.3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1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1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7.16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0年持平。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临湘市学法考法工作推进、临湘市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会议,人数300人次,主要包含传达全市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治建设等工作布置、小型座谈会等内容;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全市司法业务培训等,人数180人次,内容为全市人民调解专干业务培训、全市司法系统各项业务专题培训。 未计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四)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万元,其中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货物类采购预算12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比2020年增加1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设备采购增加。详见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政府采购预算表(表31)。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2021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45万元,其中:社区矫正项目45万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92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3.14万元,项目支出86.68万元。
详见附表中预算公开表格中的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项目支出绩效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附表(表29、30、32)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