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概况
我队现有在岗在职民警68人,协警82人,其中退线4人,岳阳编制1人。内设办公室、车管所、驾管股、法宣(秩序)股、事故调处股、行装股、客管股、处罚办8个职能股室,下设城东、城西、羊楼司、桃林、源谭、公巡、白云7个建制中队。是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机动车、驾驶人管理的行政执法部门。
我队财务是财政独立核算的一级预算单位。主要行使三大执收职能:车管所负责车辆的注册登记、号牌的发放、车辆的检验以及驾驶人的审验工作;驾管股负责驾驶人的培训和考试;处罚办负责对违法车辆的录入和处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交警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交警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8656295.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56295.95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850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50000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424000元,主要是增加了非税收入2000000元和人员经费这块。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8656295.95元,其中公共安全17217656.79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1027599.4元,住房保障支出:411039.76元,较去年增加2424000 元,主要是执收成本和人员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8656295.95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8636295.95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用于民警工资福利各项支出693629.95元,日常办公运转开支1700000元。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9520000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其中:标识标牌支出580000元,主要用于主要路面提醒设施及维护等方面;交通协管员支出440000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等方面;其他支出8500000元主要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不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700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50000元,是由于人员减少。
2、“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90000 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0000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90000 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90000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 110000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压缩开支。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财政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4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0000元。
4、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0000元及以上)预算数为10020000元,其中:交通协管经费940000元,交通标识标牌580000元,办案费8500000元。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0000元及以上)预算比2017年增加1354000元。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6、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3、绩效预算:就是政府首先制定有关的事业计划和工程计划,再依据政府职能和施政计划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并在成本效益分析的基础上确定实施方案所需费用来编制预算的一种方法。
4、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
5、基金支出:各级政府财政用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
6、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是指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是国家所有权的客体。具体而言,国有资产包括国家依法或依权力取得和认定的财产,国家资本金及其收益所形成的财产,国家向行政和事业单位拨人经费形成的财产,对企业减税、免税和退税等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国际援助等所形成的财产。
二〇一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