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史志办2018年部门决算说明
来源:政府办   日期: 2019-09-26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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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

四、“三公”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临湘市史志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我办属于事业单位。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贯彻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认真履行“存史、资政、育人”的基本职能。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临湘市史志办部门决算只包括局机关本级决算(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临湘市史志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临湘市史志办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收、支总计159.2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8.96万元,增长5.96%。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提标。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159.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22万元,比上年增加31.77%。占本年总收入100%。主要原因是正常浮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9.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9.22万元,占本年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9.2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8.39万元,增长31.77%。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提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9.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38万元,增加31.77%。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提标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59.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93万元,占88.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08万元,占8.84%。住房保障支出4.22万元,占2.6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5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6%。支出决算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提标。其中: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86.5万元,比上年增加22.17%。商品和服务支出51.24万元,比上年增加57.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49万元,比上年增加23.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临湘市史志办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9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82%,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51.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2.18%,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2万元,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数为0万元,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为0人,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0万元,公务用车辆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5.2万元,占100%。公务接待150批次680人次。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与2017年基本持平,临湘市史志办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党史编制工作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13.4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00%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8年度部门决算量化考评基本合格。本单位本年度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良好。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17-2018年年度绩效目标均已完成,所有专项的日常财务管理均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建立了工作计划、实施有方案、日常有监督的管理机制,工作取得了好的成效,效能得到了提高。

通过自查的情况来看,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能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规划设计编制工作,实行专户管理,专项资金严格用于申报的专门项目,无截流、挤占、挪用、抽逃资金问题,会计核算真实、规范、无违反财经纪律的其他问题。本单位年度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为合格。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临湘市史志办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决算51.24万元。比2017年增加18.63万元。增长54%。主要原因是:人均办公经费提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0%,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的比重为0%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辆0车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办公费:反映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印刷费:反映单位的印刷费支出。

咨询费:反映单位咨询方面的支出。

水费:反映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等支出。

电费:反映单位的电费支出。

邮电费:反映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物业管理费:反映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以及未实行职工住宅物业服务改革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包括综合治理、绿化、卫生等方面的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救济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

医疗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人员的医疗费,学生医疗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以及按国家规定资助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和对城乡贫困家庭的医疗救助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8年度临湘市史志办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