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彻落实中央、省、市党史研究室党史工作法规、条例和要求,承担党史研究及宣传教育等工作;积极开展党史编研工作,对全市党史资料进行征集、研究、整理、编撰;贯彻执行地方志工作法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拟定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其它地情文献;负责本市域内各类志书、年鉴的审稿、审批;依据程序开展地方志书审查验收;征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组织整理旧志,推动方志理论研究;建立方志馆(库)、网站,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为公众提供服务;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无二级机构)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包括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65164.1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65164.15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91164.15 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基本工资有所增加。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1165164.15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12164.1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000元;项目支出380000元¨¨¨。工资福利支出较去年增加174164.15 元,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基本工资有所增加。一般商品服务支出较去年增加40000元,主要是人员增加1人,基本工资有所增加。项目支出同上。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5164.15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165164.15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3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对市县专项补助等。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5.2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5.2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7年持平。
五、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2、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说明
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数为330000元,其中史志编印经费330000元。2018年本级重点项目资金(30万元及以上)预算比2017年增加2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