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湘市委员会2022年度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湘市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湘市委员会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组织团员和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团章和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
(二)宣传、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教育团员和青年学习革命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弘扬网上主旋律,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四)了解和反映团员与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对要求入团的青年进行培养教育,做好经常性发展团员工作,收缴团费,办理超龄团员的离团手续。
(六)对团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健全团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七)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八)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湘市委员会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青年发展与希望工程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湘市委员会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临湘市委员会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95.6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8.41万元,增长66.88%,主要是因为22年人员经费增加,希望小学建设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195.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9.02万元,占40.39%;其他收入116.63万元,占59.6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195.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5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09万元,增长8.3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调整,工作经费增加,费用也同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0.39%,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09万元,增长8.35%,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人员调整,工作经费增加,费用也同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9.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7.93万元,占85.98%;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4万元,占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6万元,占2.2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万元,占5.06%;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32万元,占1.67%(因数据来源于公开表,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时存在尾数误差,明细数与合计数相差 0.01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0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8.12万元,支出决算为56.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恰逢建团一百周年,开展多样化活动,经费支出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随之经费增加。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5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部党建宣传阵地老旧,翻修改版,经费增加。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持支部及协会开展党建活动开支,经费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开展河小青、净滩行动等活动支出,经费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 (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时,无对口村,后续增加对口支持乡村振兴点,经费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7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3.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52.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6.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 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6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勤俭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51人次,主要是五四青年节、少代会、青联会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新增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0.07万元,增长23.8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随之增加。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无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政府采购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百分比)。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货物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货物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货物支出总额的百分比),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工程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工程支出总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无占服务支出总额百分比(由于服务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占服务支出总额的百分比)。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支出情况开展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科学技术支出(类):是指用于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是指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十四、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五、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六、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十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十九、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二十、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二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二十三、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二十四、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二十五、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二十六、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二十七、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十八、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二十九、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三十、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三十一、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三十二、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三十三、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三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十五、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三十六、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三十七、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三十八、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三十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应包含本部门专有名词,如省财政厅应有对“财政事务”科目的解释,可参考中央相关部门的名词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