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湘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临湘市财政局   日期: 2025-09-2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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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临湘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临湘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临湘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市委主管统一战线的工作部门。组织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代表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及其他单位领导职务和特邀人员的工作。统一管理民族宗教工作。统一领导全市侨务工作,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2024年度中共临湘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联络办、民宗办;所属事业单位设置:临湘市统战事务中心、临湘市统战理论政策研究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共临湘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402.7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5.37万元,降低了15.76%,主要是因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专项经费调减。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402.7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8.4万元,占98.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33万元,占1.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40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4.52万元,占50.78%;项目支出198.21万元,占49.2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8.78万元,降低16.51%,主要是因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专项经费调减。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92%,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78.78万元,降低16.51%,主要是因为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项目专项经费调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9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2.91万元,占60.9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29万元,占4.1%;卫生健康(类)支出7.68万元,占1.93%;农林水(类)支出120万元,占30.12%;住房保障(类)支出11.51万元,占2.8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8.1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9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38.3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一事一议新增财政拔款。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中途财政增加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39.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异动所调整。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华侨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7万元,支出决算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统战事务(款)其他统战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中途财政增加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35万元,支出决算15.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94万元,支出决算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7.68万元,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20万元,无完成预算数百分比(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是年初没有纳入财政预算,中途财政增加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1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7.0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6.8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47.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3.1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9.56万元,完成预算的268.54%;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168.54%。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万元,(备注:由于预算数为 0 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与上年相比增加6万元,增长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是根据岳阳市归国华侨联合会《关于随团赴肯尼亚、坦桑尼亚开展侨情调研、招商引资出访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冯志刚同志跟随岳阳市赴国外参加招商引资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30个、来宾260人次,主要是与有关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43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39.13万元,降低45.2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4万元,用于召开统战业务招商引资活动会议,人数50人,开支培训费0.4万元, 用于开展统战民宗工作业务培训;培训人数60人,主要是开展统战线上乡镇民宗工作业务培训,未举办各类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7.3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7.3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7.35万元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64.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3 个64.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27.01%;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38.12万元,执行数402.73万元,完成预算的169.13%,绩效自评得分98.5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教育培训有效开展,联谊交友有序进行;党外干部得到重视,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组织起来、发挥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成效明显,争取项目资金近百万元,支持同心美丽乡村创建,助力乡村振兴;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稳定;对接协调好了一中珍珠班、二中星可班、职中习明班,争取扶助资金近两百万元;统一战线工作达到效果并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三)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技术性较强,各预算单位业务性质不同,预算项目存在较大差别,预算指标体系建立难度较大。由于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短,绩效评价制度还不健全、指标体系设定较为简单,传统的人为估算因素还较大,存在尚待改进之处。下一步改进措施:1.提高思想认识,树立绩效管理理念,重视绩效目标编制工作。2.明确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特别是要明确预算绩效管理不仅仅是财务部门的工作,所有部门均应参与,并积极配合财务部门的工作。3.认真学习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文件,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年度重点工作以科学合理制定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体系。

  (四)评价结果应用情况。一是建立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相结合的制度。评价组织部门要以结果反馈意见书的形式,将评价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馈给被评价单位或主管部门,被评价部门(单位)要根据结果反馈意见,认真加以整改,在规定时问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反馈评价组织部门,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完善预算管理,增强支出责任,规范资金使用,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二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通报相结合的制度。按照谁组织实施、谁进行通报的原则进行通报,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预算绩效评价基本情况、考评结果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特别是对于一些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专项支出,绩效评价结果中有严重问题,或对财政资金安排计划影响较大的,绩效评价结果很好、项目实施具有示范作用的由财政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并根据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三是建立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制度。对绩效评价结果优秀的,可给予适当表彰和奖励,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优先考虑;对于无正当理由未达到预期绩效目标,以及对绩效评价意见未实施整改的部门(单位),在安排预算时应从紧考虑或不予安排。四是建立评价结果公开的制度。财政部门要引进绩效评价监督机制,逐步建立绩效评价信息公开制度,将绩效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群众团体事务、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组织事务、宣传事务、统战事务、其他一般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采购 :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军队士官的军衔等级工资、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等。

  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伙食补助费:反映单位发给职工的伙食补助费,如误餐补助等。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反映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军队(含武警)为军人缴纳的伤亡、退役医疗等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反映上述项目未包括的人员支出,如各种加班工资、病假两个月以上期间的人员工资、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和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工作人员转入企业工作并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给予的一次性补贴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费和市内交通费。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包括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劳务费:反映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临时聘用人员、钟点工工资,稿费、翻译费,评审费等。

  委托业务费:反映因委托外单位办理业务而支付的委托业务费。

  工会经费:反映单位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税金及附加费用:反映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费用,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附加等。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抚恤金:反映按规定开支的烈士遗属、牺牲病故人员遗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伤残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

  生活补助:反映按规定开支的优抚对象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退役军人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由于国家实行退耕还林禁牧舍饲政策补偿给农牧民的现金、粮食支出,对农村党员、复员军人以及村干部的补助支出,看守人员和犯人的伙食费、药费等。

  奖励金:反映政府各部门的奖励支出,如对个体私营经济的奖励、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奖励、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

  办公设备购置:反映用于购置并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核算范围的办公家具和办公设备的支出,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 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 件

中共临湘市委统一战线工作部报表(1).xlsx

临湘市委统战部2023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doc

统战部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整体+项目).xls